五、初試
(一)2016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23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詳見“延邊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網址:http://gradms.ybu.edu.cn/ss.php?m=zsjz)。
六、復試
(一)我校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復試基本要求確定復試名單。復試時間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具體差額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各招生學院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
(三)同等學力及跨學科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四)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其復試及錄取資格。
七、體檢
我校體檢工作在新生入學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統一進行。
八、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二種。招收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享受國家少數民族照顧考生錄取類別為定向。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九、學制
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三年,其中國際商務、法律(法學)、教育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翻譯碩士、體育碩士、工程碩士等8個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學制為二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為三年。
十、學費
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一般為8000元/人/年。其中公共管理碩士學費標準為10000元/人/年,體育碩士學費標準為12000元/人/年,藝術碩士學費標準為15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一般為8000元/人/年。
十一、研究生獎助體系(僅限全日制)
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專項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崗位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等。
(一)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按照規定統籌利用財政資金、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立,主要用于資助研究生學費和生活補貼。第一學年,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主要依據生源結構來確定。第二和第三學年則根據研究生的綜合表現(包括學習成績、科研成果、家庭經濟狀況等,評定標準待定),每年重新評定一次獎學金。發放年限不
超過3年。學業獎學金標準與比例見表。
研究生獎學業學金標準(單位:元/年,人)
培養層次 | 年級 | 等級 | 獎勵對象、比例 | 額度 |
博士生 | 博一 | A類 | 應屆碩士畢業生(含碩博連讀生) | 1 |
B類 | 其他生源 | 0.8 | ||
博二 博三 |
一等 | 10% | 1.2 | |
二等 | 30% | 0.8 | ||
三等 | 50% | 0.5 | ||
碩士生 | 碩一 | A類 |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應屆非定向生源(含推免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985”高校往屆非定向生源 | 0.7 |
B類 | 其他非定向培養研究生 | 0.5 | ||
C類 | 定向培養研究生 | 0.3 | ||
碩二 碩三 |
一等 | 10% | 1 | |
二等 | 30% | 0.7 | ||
三等 | 50% | 0.4 |
(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國家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研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每年30000元/人,碩士生每年20000元/人,名額占研究生總數的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