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美術統考成績發布
2016年12月29日開始,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 www.bjeea.edu.cn )查詢本人的美術統考成績,本科、高職(專科)、高職單考單招合格分數線將適時公布。美術統考成績通知單由高考報名單位發至考生本人。
五、填報志愿
取得美術類專業考試相應合格成績的考生須與其他考生同步參加普通高校志愿填報。
六、錄取
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成績和美術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時,由招生學校按照各專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七、美術類專業范圍
考生報考以下按藝術類招生的專業須參加美術統考:
本科專業:繪畫、中國畫、雕塑、美術學、美術學類、設計學類、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動畫、公共藝術、工藝美術、實驗藝術、陶瓷藝術設計、跨媒體藝術等專業。
??茖I:藝術設計、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廣告設計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產品藝術設計、家具藝術設計、皮具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室內藝術設計、展示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公共藝術設計、雕刻藝術設計、包裝藝術設計、陶瓷設計與工藝、刺繡設計與工藝、玉器設計與工藝、首飾設計與工藝、工藝美術品設計、動漫設計、影視動畫、影視美術、游戲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美容美體藝術、攝影與攝像藝術、美術、美術教育、民族美術、民族服裝與服飾、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等專業。
以上未列出的藝術類專業及攝影、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是否按美術類專業招生以招生院校要求為準。
八、其他
考生在考試中發生違規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相關法規處理,違規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