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其他
(一)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方式、修業年限、學費標準等請查閱相關學院通知。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二)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辦法由解放軍總政治部另行制訂;推薦免試工作及招收港澳臺地區人士、外籍人士為碩士研究生的管理辦法由教育部另文規定。
單位代碼:10065
單位名稱:天津師范大學研招辦
電 話:(022)23766157
地 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3號 郵編:300387
天津師范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