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錄取
均衡各科成績擇優錄取,由本院發給錄取通知書。
十一、信息公開公示
1.在復試、錄取階段,學院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2.公示擬錄取名單的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招生單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十二、幾項規定
1.被錄取的新生應按期報到,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出示原單位證明向我院科研與研究生處請假,無故兩周不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2.學生入學后由我院進行政審,業務、健康復查,對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其學籍,經查實確系徇私舞弊,何時查出何時取消其學籍;
3.在健康復查中,如患有疾病,不能堅持學習,經醫療單位診斷短期內可以治愈的,保留入學資格一年,療養期間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下學年開學前,經縣以上醫院和我院校醫室復查證明確已痊愈者可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4.考生的報名費、體檢費、往返路費和食宿費均由本人自理;
5.學習期間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學習成績突出者,可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
簡章最終解釋權歸天津音樂學院科研與研究生處。
附件一: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專業方向目錄
音樂與舞蹈學
一、作曲技術理論
和聲、復調、作品分析、配器
二、音樂學
中國古代音樂史、中國近現代音樂史、中國當代音樂史、樂律學、音樂美學、音樂考古學、中國傳統音樂、西方音樂史、民族音樂學、音樂批評學、演奏藝術理論、音樂翻譯
三、音樂教育理論
音樂教育學、音樂心理學
四、藝術管理
五、舞蹈學
中國舞蹈史
戲劇與影視學
戲劇影視表演
戲劇影視表演理論與實踐、戲劇影視語言理論與實踐
附件二:不同研究方向的專業考試項目說明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考試內容
音樂與舞蹈學
一、作曲技術理論研究方向
(一)和聲方向
1.初試:
(1)業務課一:和聲
(2)業務課二: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
2.復試:
(1)復調、作品分析
(2)面試(含樂器演奏等)
(3)外語聽力
(二)復調方向
1.初試:
(1)業務課一:復調
(2)業務課二: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
2.復試:
(1)和聲、作品分析
(2)面試(含樂器演奏等)
(3)外語聽力
(三)作品分析方向
1.初試:
(1)業務課一:作品分析
(2)業務課二: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
2.復試:
(1)作曲、和聲
(2)面試(含樂器演奏等)
(3)外語聽力
(四)配器方向
1.初試:
(1)業務課一:配器
(2)業務課二: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
2.復試:
(1)和聲、作品分析
(2)面試(含樂器演奏等)
(3)外語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