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的專業及辦法
第二十八條 我校除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外,其它學術型專業和專業學位均接收兄弟院校推薦免試生;在博士學位授予點均實行碩士—博士連讀制度,推薦免試生可優先申請碩博連讀。
第二十九條 經本科畢業學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詳見我?!?017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及招收推薦免試生的相關通知。
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第十章 學制與學費
第三十條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5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時,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繳納學費、住宿費等,具體收費標準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為準。
第十一章 獎助學金及其他說明
第三十二條 獎助學金的發放按照《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三助”工作實施辦法》等辦法執行。
第三十三條 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第三十四條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記入考生人事檔案。
第十二章 信息公開公示
第三十五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73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通知要求,我校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開辟專欄,及時公布復試名單、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并同時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等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
各學院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第十三章 違規處理
第三十六條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三十七條 招生咨詢:
單位名稱:南京郵電大學
單位代碼:10293
通訊地址:南京市亞東新城區文苑路9號南京郵電大學仙林校區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210023
電子郵件:yzb@njupt.edu.cn
聯系電話:025-83492350 025-83492086
辦公地點:南京郵電大學仙林校區行政南樓433室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頁網址: http://pg.njupt.edu.cn/
研究生招生的有關動態信息將及時在網上公布,初試成績、復試通知、擬錄取名單等材料不再通過郵局寄發,請考生及時查看研究生招生信息。
第十五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為我校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