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文件要求嚴肅處理。
對于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在報考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發現,不論何時,我校均有權取消其復試和錄取資格;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十一、相關說明和其他注意事項
(一)同等條件下,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
(二)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三)參考書目考生可到相關書店購買。
(四)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學位。
(五)本招生簡章與國家最新發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請查閱以下網址:http://yzw.zjnu.edu.cn,有關報考專業的具體問題,可直接與相關招生學院聯系(詳細聯系方式見:http://yzw.zjnu.edu.cn/show.aspx?id=1014&cid=76)
相關附件詳見:http://yzw.zjnu.edu.cn/show.aspx?id=1015&cid=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