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學2017年春季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 | 上海海洋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校 本 部: 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城環路999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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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招生專業 | 計劃數 | 學費 (元/學年) |
專業說明 |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 | 30 | 5000 | 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物流工程方向)、食品質量與安全、包裝工程.一級學科博士點,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為國家特色專業。 | |||
生物科學類 | 30 | 5000 | 含生物科學、生物科學(海洋生物方向)、生物技術、環境科學。一級學科博士點,生物科學專業為國家特色專業。 | |||
合 計 | 60 | |||||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男女比例。 |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
九、錄取規則 | 1. 學校對市最低錄取控制線上報考我校的考生分別按專業不超過公布計劃數的2倍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資格線上的考生須參加學校自主測試。有關測試內容見本章程中“其他須知”。 2. 根據學校自主測試成績,分專業劃定本校錄取資格線。資格線上考生按總成績(總成績=統一文化考試成績+自主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作為自主測試的重要參考。 3. 對于總成績相同考生,依次比較自主測試成績、統一文化考試成績(語數外合計分數)的高低。 4. 學校分專業按總成績排序確定預錄取名單和候補資格名單,候補資格名單人數以不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的50%劃定,預錄取名單和候補錄取資格名單于規定時間內在“上海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上一并公示。 5. 預錄取考生和候補錄取資格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來我校進行錄取報到確認和候補錄取資格確認,逾期未確認視為自動放棄。學校對未確認錄取報到而產生的計劃缺額,將通過已確認候補資格考生名單按總成績排名依次替補,直至完成計劃。 6. 報考我校考生需通過上海市教委規定的全部7門科目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預錄取的考生報考時學業水平考試有不合格的,2017年4月補考仍未合格,學校按上海市教委規定取消其預錄取資格。因此產生的未完成計劃不再補錄,轉入2017年秋季招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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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 [2000] 120號)。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 (滬教委財 〔2012〕118號)。 |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海洋大學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 |||||
十二、聯系電話 | 招生辦公室:021-61900607 61900608 61900609 | |||||
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 021-61900294 | |||||
十四、網址 | http://www.shou.edu.c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校人民獎學金、校專項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其他須知 | 一、報考條件 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規定執行。 二、學校自主測試說明 1.自主測試內容 采取綜合面試形式,滿分150分。根據專業培養目標,重點考察考生接受專業教育所必需的知識面、學習能力、理解能力、專業發展潛能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校測面試的重要參考依據。 2.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說明 校測專家將根據招生專業自主測試面試內容要求,對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評審,評審成績計入學校自主校測總分。 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需提供高中階段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內容詳見學校春季招生自主測試面試方案。 3. 自主測試要求 (1)考生按教委規定時間登陸“上海招考熱線”(http://www.shmeea.edu.cn)確認參加校測。并于2月28日登陸“上海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jy.shou.edu.cn)”確認參加校測的具體時間并自行打印準考證,逾期未確認,視為自愿放棄校測資格,不予安排校測。 (2)考生須按時參加我校自主測試,未按時參加考試視為自愿放棄校測及錄取資格。 三、錄取確認要求 進入我校自主測試預錄取名單和候補錄取資格名單考生以及候補錄取的考生名單我校招生網站公示,考生須自行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查看,公示名單內考生必須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和我校要求進行相關確認報到。逾期不確認報到者視為自愿放棄錄取資格。 四、入學時間 同2017年秋季招生新生同時入校,詳見《錄取通知書》。 五、按類招生專業說明 入學后第二年在本類別中確定專業。按學校學籍管理條例也可參加全校重選專業。 六、本校春季招生相關信息將適時在“上海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jy.shou.edu.cn)”公布,考生自行查看。 七、其他 上海市春季招生政策請考生登陸“上海招考熱線”(http://www.shmeea.edu.cn)查詢。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及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