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復試
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1、為加強對考生專業知識和技能的考核,我校一般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復試方式。具體復試形式、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等由各學院自定,并在復試前通過學校網頁向考生公布。
2、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外語(口語)、綜合素質考核三個部分。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請參加復試的考生及時注意我校網站發布的復試信息。
六、調劑
達到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聯系其他高?;蛘猩鷨挝贿M行調劑錄取??忌毾蛭倚Q芯可刻峤徽{劑申請,包括調往學校、專業等,我校將按考生的申請寄轉報考材料。
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查看我校發布的調劑信息并填寫報考調劑志愿。相關問題可與我校研招辦聯系。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我校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3、我校在進行復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學院(中心、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八、體檢
所有復試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