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投檔規則
(一)本科層次投檔規則。
1.第一批次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可不編制來源計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將填報了該校志愿且??汲煽兒细癫⒁褌浒傅目忌客稒n;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可不編制來源計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將填報了該校志愿且文化成績上線、??汲煽兒细癫⒁褌浒傅目忌客稒n。
2.第二批次為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區內外本科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對文化成績和藝術統考成績均上線的考生,分藝術專業類別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考生志愿填報的藝術專業類別所對應的招生計劃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向招生學校平行投檔。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總分×20%+藝術成績×(750/300)×80%。綜合分相同時,按相應藝術專業類別的統考成績排序,相應藝術專業類別的統考成績也相同時,按文化總分排序。
3.第三批次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將填報了該校志愿且文化成績上線、??汲煽兒细癫⒁褌浒傅目忌客稒n。
(二)??茖哟瓮稒n規則。
高職高專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與本科第二批次的投檔規則相同。即對文化成績和藝術統考成績均上線的考生,分藝術專業類別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考生志愿填報的藝術專業類別所對應的招生計劃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向招生學校平行投檔。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總分×20%+藝術成績×(750/300)×80%。綜合分相同時,按相應藝術專業類別的統考成績排序,相應藝術專業類別的統考成績也相同時,按文化總分排序。
對經教育部同意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個別院校的高職高專藝術類專業,填報了該校志愿、文化成績上線、??汲煽兒细袂矣袀浒傅目忌缙淝靶蛑驹笩o法出檔,則直接投檔至該校。
八、錄取
(一)招生院校須將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則寫入本校《招生章程》,錄取時招生院校根據本?!墩猩鲁獭反_定的錄取規則在已獲投檔考生范圍內擇優錄取。招生院校負責對已獲投檔但未被錄取的考生的解釋說明工作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廣西招生考試院負責監督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
(二)每次錄退完成后,廣西招生考試院將公布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和專業,面向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按以上原則投檔錄取。
(三)按照教育部規定,非藝術類專業不得執行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若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及錄取要求(凡省級統考涵蓋的專業測試,學校不得組織??迹呖嘉幕煽円蟛坏玫陀诒拘7撬囆g類專業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允許開展藝術類專業單獨考試招生的高校,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九、違規處理
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公平公正,嚴肅考風考紀,對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進行處理。
十、其他
(一)2017年我區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規定,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我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