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為教育部批準的全國建設高水平藝術團試點高校。根據我校人才培養目標和高水平藝術團建設需要,按照教育部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的有關規定,東南大學本著程序公開、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選拔品學兼優、特長突出的學生。
一、招生計劃
招生項目 | 包含具體項目 | 擬定合格數 | |
優秀 | 合格 | ||
聲樂類 | 美聲唱法、民族唱法 | 0-2 | 0-15 |
舞蹈類 | 古典舞、民族民間舞 | 0-2 | 0-15 |
民族樂器類 | 揚琴、古琴、胡琴、琵琶、阮、竹笛、嗩吶、笙、民族打擊樂 | 0-2 | 0-20 |
管弦樂類 | 雙簧管、單簧管、大管、長笛、小號、圓號、長號、大號、次中音號、上低音號、西洋打擊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0-2 | 0-20 |
二、報名條件
藝術特長突出、綜合素質全面、學習成績優良、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及東南大學2016年錄取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三、報名程序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2月22日00:00至2016年3月4日24:00。
1、考生進入“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網上報名”,根據 “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
2、打印系統生成的申請表,交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簽名、加蓋中學公章后,連同考生等級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高中階段原始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中學教務處章)、身份證復印件、個人陳述(不少于800字)等一并寄送至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寄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郵編:211189
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3月6日(以收到的郵戳日期為準)
四、選拔程序
1、東南大學將組織專家,對報名考生提交材料進行初審。
2、初審結果將于2016年3月8日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請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結果。通過審核的考生可于2016年3月10日打印準考證,并根據要求參加測試。
3、東南大學根據初審通過人數確定測試形式:初審通過人數大于200人,測試分為學科基礎測試和藝術專項測試,學科基礎測試中名次在前180的考生參加藝術專項測試;初審通過人數小于等于200人,只進行藝術專項測試。具體測試安排將于測試前一周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1)學科基礎測試
內容:數學、英語(不分文理)
時間:2016年3月18日下午
地點:東南大學九龍湖校區
(2)藝術專項測試
內容:考生需準備曲目(節目)兩首(個),自帶樂器、舞蹈服裝、伴奏帶(不允許由其他人員進行現場伴奏)
時間:2016年3月20日
地點:東南大學九龍湖校區
4、東南大學將根據考生藝術專項測試成績,擇優擬定合格名單??忌傻顷?ldquo;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結果。
5、合格考生信息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進行公示。
五、錄取原則
1、東南大學根據學校高水平藝術團建設需要及考生藝術專項測試成績,擇優確定合格名單。招生人數不超過我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
2、藝術專項測試優秀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生源地本一線,專業服從調劑,即予以錄取。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計劃的15%。
藝術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生源地東南大學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之內,且高于生源地本一線,專業服從調劑,即予以錄取。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錄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級招生機構劃定的高校藝術團參考錄取控制線。
3、獲得東南大學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自愿與我校簽訂《東南大學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錄取協議》,具體條款以簽訂協議為準。
4、與東南大學簽訂高水平藝術團錄取協議的考生,高考填報志愿時須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中A志愿)報考我校,并服從專業調劑。
5、考生入學后,學校將對其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學籍。
6、藝術團錄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須參加藝術團教學排練、校園演出及比賽等活動。
六、東南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2016年招生政策發生改變,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七、本招生簡章最終解釋權在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八、聯系方式
1、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郵編:211189
電話:4006910286 傳真:025-52090273
網址:http://zsb.seu.edu.cn/ 電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2、東南大學藝術指導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郵編:211189
電話:025-52090188、025-52090171 傳真:025-52090171
3、監督電話:025-8379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