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國家“211 工程 ”和 “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學校有思明校區、漳州校區、翔安校區和馬來西亞分校。校園依山傍海,風景秀麗,已成為公認的環境最優美的中國大學校園之一。
一、招生規模
2017年我校預計招收碩士研究生4790名,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770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020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中學術學位約招2080名左右,專業學位約招1690名左右,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部招收專業學位。所有專業代碼中第三位為“5”的學科專業為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我校以下22個專業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金融碩士、會計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法律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社會工作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藝術碩士、翻譯碩士、文物與博物館碩士、建筑學碩士、工程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我校各院系 2017年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具體招生人數、考試科目、學制等信息請詳見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各招生單位招生人數為預計招生人數(包括接收推薦免試生、統考生和專項計劃考生等)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人數待國家招生計劃下達后綜合考生報考情況、考試情況方能確定。
二、學習方式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種。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它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它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蚱渌叩冉逃龣C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它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錄取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能申請住宿,其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等不轉入我校;被我校錄取為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如果符合學校相關政策和條件,可申請獎、助學金和住宿,其檔案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具體材料詳見七、資格審核)必須轉入我校,否則我校將依據相關規定對此類考生作出嚴肅處理。
考生被錄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大類之間互調。
三、學制和在校年限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 2 年、2.5年或3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學)。在校年限是指學生學籍在校的年限。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請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為推薦免試和統考兩種方式。
五、報考條件
(一)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簡稱推免生)的條件
1.具備推免資格且符合我校規定條件的考生既可申請我校碩士研究生,也可申請本科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稱直博生)。自2017年開始,我校大幅度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和人數,同時還專門設立直博生新生獎學金:凡是被我校錄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將享受直博生新生獎學金。直博生新生獎學金每人2萬元,在新生入學后和通過中期考核后分兩次等額發放。直博生獎學金可與其它各類獎學金同時享受,另外,還可以享受高額的國家助學金和校長助學金。
2.招收推免生(含碩士生和直博生)的具體條件和詳細辦法請見推免文件《廈門大學2017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碩士生、直博生)招生簡章》(http://zs.xmu.edu.cn/a8/a9/c5826a174249/page.htm)
(二) 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的相關體檢要求。
(4)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最遲須在 2017年 9 月1日 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后到 2017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 A、 已修過 6 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④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 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 A、已修過 6 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⑤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注: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2.報名參加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項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 [ 代碼為 0301] 畢業生不得報考、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項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 [ 代碼為 0301] 畢業生方可報考、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項的要求。
②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