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違規處理
1.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我校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或我校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唬浫肟忌耸聶n案,作為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3.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一、畢業生就業
1.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原定向單位。
2.非定向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我校及北京市教委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1.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學校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2.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現役軍人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4.收費標準
⑴ 參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每生每學年8000元;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每生每學年13000元;
⑵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擬定每生每學年14000元(收費政策若有變化,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的標準執行)。
5.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我校設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
6.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7.香港、澳門、臺灣學生報考我校研究生請參見《北京體育大學2017年港澳臺學生攻讀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
8.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
北京體育大學研究生院網址(http://grs.b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