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獎助學金及學費
1.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享受以下獎助政策:
(1)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和特殊困難補助;同時設置“三助一輔”(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崗位,并根據崗位工作內容提供津貼。
(2)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學業獎學金一年級一等為10000元/年,二等為6000元/年;二、三年級一等為10000元/年,二等為7000元/年,三等為4000元/年; 直博生一年級按照碩士國家獎學金認定,所有推免生一年級按照學業獎學金一等認定,“211”高校以上層次學校推免生一年級在一等學業獎學金基礎上上浮2000元。
(3)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具體評選辦法以及其它助學體系以長安大學研究生手冊有關文件為準。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以上獎助政策。
3.學費標準: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8000元/學年。
(2)工商管理碩士學費48000元/培養期;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學費38000元/培養期,其他非全日制碩士學費為24000---28000元/培養期(各學院因專業收費標準有所差異,以各學院在學校計財處備案為準)。
(3)如有調整,以當年長安大學有關文件及陜西省物價局核定的數字為準。
十、其他
1.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為便于聯系,請考生在網報時務必將本人詳細通訊地址(省市、縣、單位、郵政編碼)及姓名和聯系電話等規定的信息填寫清楚,不得隨意更改。
3.咨詢有關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請與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咨詢導師、自命題科目的考試內容范圍等有關具體事宜請與各招生學院聯系。
4.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規定辦理。
5.本簡章內容與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為準,解釋權在長安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長安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yzb.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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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029)8233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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