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習形式
1.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蚱渌叩冉逃龣C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二、培養目標
培養目標: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三、招生計劃
1.全日制
2017年我校計劃招收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2220名(含推免生和直博生),其中學術學位碩士1340名,專業學位碩士生880名。
2.非全日制
2017年我校在部分專業碩士學位招收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582名,其中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只招收非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
3.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計劃為準,擬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數以最后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四、學制、畢業及學位授予
1.我校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均為3年,非全日制學習年限可延長至5年。
2.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我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并符合我校業務要求(畢業后進修過6門以上大學本科專業課及專業基礎課,現場確認時須提交成績單原件,并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一篇與所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方可報考我校接收同等學力報考的相應專業。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生、本科結業生) 、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考生只能報考相同或相近的學科、專業,不能跨一級學科報考,并且復試時需進行加試。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按下列規定執行: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單獨命題入學考試的詳細規定見《長安大學2017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單獨命題入學考試招生簡章》。
(四)報名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詳細規定見《長安大學2017年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五)非指揮類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考生需填寫《國防生報考研究生申請表》,經軍隊主管部門和招生單位批準可報考研究生。
(六)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填報本人入伍批準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詳細規定見《長安大學2017年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