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錄取
(一)學校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綜合成績(含初試和復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學校審核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學學習。
(六)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學習形式、學制、學習校區、學費及獎助辦法
(一)學習形式:各專業學習形式以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為準。
(二)基本學制
專業類別 | 專業 | 學制 |
科學學位 | 所有專業 | 3年 |
專業學位 | 法律(非法學) | 3年 |
其他專業 | 2年 |
(三)學習校區
專業 | 學習校區 |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碩士(非全日制)、旅游管理、金融(非全日制)、國際商務(非全日制)、法律碩士(非全日制)、農村與區域發展(非全日制) | 光華校區 |
其他專業 | 柳林校區 |
(四)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按照財務處《西南財經大學收費公示表》相關標準執行。(網址:http://cwc.swufe.edu.cn/3951.html)。
(五)獎助辦法
根據國家深化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等相關規定,學校根據《西南財經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建立相應的資助體系進行資助。
(網址:http://zzzx.swufe.edu.cn/)
十二、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規定,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三)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四)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不提供歷年真題,不指定參考書目。
(五)本簡章內容如遇與國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國家和教育部的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