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根據教育部文件,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復試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初試
(一)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5年12月26日—12月27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8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見準考證)。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日期 | 考試科目 |
12月26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
12月26日下午 | 外國語 |
12月27日上午 | 業務課一 |
12月27日下午 | 業務課二 |
12月28日 |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準考證》。
六、復試
(一)復試基本要求
達到教育部確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個別專業視上線生源數量情況可能制定高于國家分數線的成績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復試形式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的形式主要有筆試、口試和實踐技能考核等。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學院自主確定是否加試。
七、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八、體檢
考生復試時應到我校醫院或其他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
九、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將把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唬浫肟忌耸聶n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畢業生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
十二、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費標準
按照國家政策,我校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學費一般為8000元/年;藝術設計專業碩士(代碼135108)為10000元/年;工商管理(MBA)專業碩士(代碼125100)為6.5萬元;公共管理(MPA)專業碩士(代碼125200)為4.5萬元。
(二)獎助體系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碩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發放(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碩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定比例);
3、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全日制非在職碩士研究生全覆蓋):一年級研究生8000元/生,二、三年級研究生根據在校表現分別獲得8000—12000元/生。
4、新生獎學金:被我校接收的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一次性獎勵6000元。
5、單項獎學金:在德、智、體等某一方面取得優異成績,或為學校作出特殊貢獻的研究生獎勵1000元。
6、專項獎學金:社會各界在我校設立的獎學金,用于獎勵或資助相關研究生。
各項獎助學金按學校相關規定評審發放。
為激勵研究生努力學習、潛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還設置了研究生“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崗位,提供“三助”津貼;設立了研究生出國資助、優秀學位論文培育、創新成果獎勵專項經費。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還可以通過申請助學貸款、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方式得到資助。
十三、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根據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業務課考前輔導班。學校研究生招生辦不辦理郵購書籍業務。
(三)本招生簡章與國家相關政策如有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四)請隨時關注浙江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十四、咨詢、申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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