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內蒙古自治區2015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藝術和體育類專業專業加試工作,依據《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實施
1.??破瘘c升本科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專業加試按招生高校相關要求執行,由招生高校自行命題、自行組織加試。
2.高中起點升本科和高中起點升專科藝術和體育類專業專業加試在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領導下、由加試點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依據本實施辦法具體執行。
二、加試點的設置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地域分布特點,全區共設4個加試點:
1.呼和浩特加試點:負責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和錫林郭勒盟地區考生的專業加試工作。
2.包頭加試點:負責包頭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鄂爾多斯市和阿拉善盟地區考生的專業加試工作。
3.通遼加試點:負責興安盟、通遼市和呼倫貝爾市地區考生的專業加試工作。
4.赤峰加試點:負責赤峰市考生的專業加試工作。
三、時間地點
專業加試考生的報到時間:10月9日。報到地點:加試點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加試時間:10月10日8:30開始。
四、準考證及成績登記表的發放與領取
《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藝術、體育術科加試準考證》(以下簡稱“專業準考證”)和《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藝術、體育類專業術科加試成績登記表》(以下簡稱“成績登記表”)由考生所在盟市或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加試前通過盟市或旗縣區辦公平臺打印并負責向考生發放。
考生應于10月9日前到所在盟市或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領取“專業準考證”和“成績登記表”,報到時須持“專業準考證”、“成績登記表”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
五、成績
專業加試成績應由現場至少3名講師以上職稱的專業教師(至少1名為高級職稱)獨立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算術平均值。成績應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加試點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合成成績后,10月20日前將《藝術、體育術科加試成績匯總表》及電子版(EXCEL格式)送達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考生專業加試成績登記表郵寄到考生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留存。
六、專業加試科目及分值
1、音樂專業:①樂理初步(包括記譜法、節奏、節拍、調式調性、音程五部分);②視唱練耳;③聲樂、器樂、鋼琴任選一項。以上每項滿分100分,合計滿分300分。
2、美術專業:①素描;②色彩;③命題創作。以上每項滿分100分,合計滿分300分。
3、舞蹈類專業 :①舞蹈作品;②基本功測試;③即興表演。以上每項滿分100分,合計滿分300分。
4、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①自備文學作品朗讀;②即興評述(或模擬主持);③才藝展示。以上每項滿分100分,合計滿分300分。
5、服裝表演(模特)類專業:①形象、形體;②作品表演;③臺步表演。以上每項滿分100分,合計滿分300分。
6、體育專業加試分兩部分:
身體素質測驗項目:①100米跑;②立定跳遠;③引體向上(男),俯臥撐(女);④800米跑。以上每項滿分50分。
專項技術測驗項目:推鉛球、跨欄跑、跳高、跳遠、籃球、排球、足球、體操任選一項。每項滿分100分。合計滿分300分。
七、工作要求
1. 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成考專業加試工作要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切實做到責任明確,強化責任追究。嚴肅工作紀律,要以高考的標準和要求來做好本次成考專業加試工作,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緒。要根據成考專業加試工作的特點和要求并結合加試高校的實際,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專業加試工作順利進行。
2. 嚴格執行評分標準。專業加試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和自治區關于成人高校招生藝術和體育類專業加試的相關規定,堅持標準,統一要求,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脊僖罁u分標準,客觀、公正、準確賦分,做到寬嚴適當、前后一致。
3. 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在專業加試過程中,考生若有替考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所有違規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其考試誠信電子檔案。凡經舉報查實的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將對相關責任人和負責人予以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考生若不按時參加專業加試,一律不予補試。
八、其他
本實施辦法未盡事宜,按內蒙古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其他相關文件執行。
附件: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藝術和體育類專業專業加試項目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