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關于推進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亮出改革時間表,并明確推進分類考試、改革考試內容、強化復試考核、充分發揮招生單位錄取主體作用、加強監督管理等五大改革任務。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改革既是推進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在重點領域的深化和突破,總體要求是遵循醫學教育規律,建立更加符合臨床實踐要求、科學有效的考試招生機制,推動構建臨床醫學人才“5+3”標準化、規范化培養體系。
分類考試,著重考查醫學專業素養和科研創新潛質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改革將推進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與醫學學術學位分類考試,更好地適應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特點和選拔培養要求。
《實施意見》明確,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環節設“臨床醫學綜合能力”(分中、西醫兩類)科目,著重考查臨床醫學職業素質和專業能力,以適應選拔培養高素質臨床醫生的要求,體現臨床醫學培養的標準化、規范化導向,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滿分300分。
據介紹,改革后的“臨床醫學綜合能力”科目考試內容,主要有三方面變化:一是全面加強對職業素質的考查,主要是對醫德的考查;二是進一步強化臨床技能考查,著重考查考生的臨床思維和表達能力、基本診斷處理能力、合理選擇臨床技術能力等;三是進一步提高命題內容綜合度,推進專業知識、職業素質、專業技能考核的有機結合。
改革后初試業務課試題將設置一定比例的內容,加強對考生人道主義精神、職業責任意識、醫患溝通能力、醫學倫理、法律法規等方面的考查。
復試考核,進一步發揮招生單位錄取主體作用
強化復試考核是此次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的重要內容。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改革后將要求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辦學特色和專業特點,更加充分地發揮復試考核的作用。
《實施意見》指出,復試考核要堅持能力、素質與知識考核并重,科學設計考查內容、方法和評價標準,綜合筆試、面試、實踐操作等多種方式,提高選拔質量。要建立健全有效機制,在初試考核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考生職業素質和臨床實踐技能的深入考查;要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按照本科臨床醫學相關教育標準,對既往學業成就認真評價,同時強化對考生潛在能力素質的考查;要充分發揮導師群體在復試考核中的作用,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為了充分發揮招生單位錄取主體作用,《實施意見》明確,從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起,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對外公布報考本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及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
加強監管,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為確保公平公正,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次改革也強調了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規范管理。
各招生單位不僅要根據此次印發的《實施意見》和年度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等國家招生政策,健全相關配套辦法,而且要強化監督管理。
《實施意見》指出,要進一步明確各級管理部門權責,健全統一領導、集體研究、集體決策機制,規范考試招生程序,強化對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的有效約束,形成規范透明的招生工作環境。嚴格落實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要求,招生單位要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計劃、招生章程、復試錄取辦法、復試錄取名單及咨詢申訴渠道等招生工作重要內容,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為使考生有充足的調整準備時間,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次改革將按照積極穩妥、分步實施原則,2016年首先實施招生單位自主劃定本單位臨床醫學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等相關改革措施,考試科目等其他改革暫不進行,從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實施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記者:萬玉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