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法規,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推進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中文名稱為: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簡稱:地大,英文名稱為:ChinaUniversityofGeosciences,縮寫:CUG。國標代碼為10491,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國家“211工程”、教育部“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項目資助的全國重點大學。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388號,郵政編碼:430074。學校網址為http://www.cug.edu.cn/。
第三條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畢業時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均為中國地質大學(武漢),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四條 本章程所涵蓋的主要招生類型有:普通文理科、國防生、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自主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國家專項、定向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保送生、第二學士學位等。
第五條 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情況,擇優選拔。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以學校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教學工作、學生工作、紀檢監察工作校領導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和招生監察辦公室。各學院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組,協助學校招生辦公室開展工作,不獨立對外開展招生活動。
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是執行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招生監察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處,主要職責是對本科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各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協助學校招生辦公室就本學院招生計劃的擬定、招生宣傳的組織、自主招生以及小科類招考等開展相關協調和組織工作。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銜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門。執行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二)起草本科招生重大事項初步解決方案,收集、統計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項決策所需信息;
(三)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四)起草、報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五)組織開展招生咨詢宣傳工作;
(六)受權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并將違規事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七)組織實施本科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九)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十)協調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我校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 我校本科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發布。
第十一條 我校預留少量計劃,用于平衡各?。▍^、市)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矛盾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提前向社會公布。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優質生源集中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