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我院本、??品质》謱I招生計劃綜合考慮辦學條件、歷年考生報考情況、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生源質量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編制,不預留計劃。
第十四條 新生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學院錄取新生按照遠程網上錄取的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確保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 學院按各省、自治區投檔規則,確定下列閱檔、錄取規則:
(一)在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本院招生計劃數120%或省級招委會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電子檔案;
(二)報考普通文科、普通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順序,按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閱檔、擇優錄??;
(三)內蒙古自治區報考藝術類音樂學(含空乘方向)、音樂表演、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本科專業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自治區藝術類最低控制分數線,且自治區統考成績合格,按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按專業聯考成績乘以60%與文化課成績乘以4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p>
(四)內蒙古自治區報考藝術類音樂表演(空乘方向)、音樂教育專科專業的考生,文化、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自治區藝術類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p>
(五)報考體育類本科專業的考生,文化、體育專業考試成績達到生源?。ㄗ灾螀^)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按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六)報考體育類??茖I的考生,文化、體育測試成績達到生源省(自治區)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
(七)英語本科專業要求考生加試口試,成績達到及格;
(八)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
(九)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執行“專業志愿清”規則。
(十)報考普通文理科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動車乘務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面試、體檢且合格,未參加專業面試、體檢的考生須到校后參加專業面試、體檢,專業面試、體檢不合格的轉到其他非師范專業。
第十六條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技術學、軟件工程、數字媒體技術等本科專業,入學后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語種,非英語語種考生須謹慎填報。
第五章 信息公開
第十七條 學院建立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招生信息公開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內容發布及時。
第十八條 公開的招生信息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計劃、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相關信息。
學院在公示以上信息的同時,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的部門和通訊地址,并按照國家有關信訪規定對舉報事項及時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 學院招生信息公開、咨詢方式:
(一)招生網:http://www.jntc.nm.cn;
(二)Ε-mail:jnsfxyzsb@163.com;
(三)咨詢電話:0474-4875613(兼傳真)。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條 學院招生經費在本院事業費列支。
第二十一條 學院設置的獎、助學金有:
(一)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占學生數的3‰;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占學生數的3%;
(三)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年3000元,占學生數的28%。
第二十二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持《錄取通知書》等有關證明在家庭戶籍所在地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三條 根據《集寧師范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核合格準予畢業者,獲得教育部監制、自治區教育廳印制、集寧師范學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根據集寧師范學院學士學位授予規定,本科畢業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四條 學院通信地址: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工農路59號,郵政編碼: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