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通過填報志愿統一錄取,凡達到本省本科、??疲ǜ呗殻╀浫》謹稻€且在第一志愿(A志愿)填報我校者優先錄取??忌唤涗浫?,由我校發給錄取通知書到校報到,經復審合格者正式注冊。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將堅決予以清退。
第十條 調檔比例:根據考生志愿,按招生計劃120%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第十一條 對考生的選考科目、單科成績均不作限定,外語類考生不再加試口語及聽力。
第十二條 對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區照顧條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我校予以認可。
第十三條 我校所有專業均不設招收非第一志愿(A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所有專業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四條 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順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五條 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六條 藝術類考生須取得我校發放的專業測試合格證或參加本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且成績合格,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不限制單科成績。在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的條件下,按照考生的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根據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以上錄取原則若與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不同,則以考生所在省招辦公布文件為準)
第十七條 報考本校的考生須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錄取后經學校體檢復查不合格者或體檢結果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報請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員會批準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 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九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錄取結果將及時通過西安培華學院招生信息網面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 以上條款如與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則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我校嚴格執行2015年陜西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
第六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二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姜維之獎學金”、“培華勵志之星獎學金”、“培華獎學金”、“力學獎學金”及“社會實踐獎”等多項獎學、獎勵制度。同時貧困生可享受“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金”。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長安校區:西安市長安區培華南路 郵編:710125
咨詢電話:029-85680000 傳真:029-85680001
官方網址:www.peihua.cn 咨詢QQ: 8000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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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西安培華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