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合肥工業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九條 按教育部規定,并根據各省(市、區)的生源情況,在招生計劃數的105%左右確定適當的提檔比例。對江蘇省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方式錄取,等級必須為“雙B”及以上,不另加分;對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專業志愿錄取時,考生一二志愿專業之間級差為3分,即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按3分級差將其檔案投入第二志愿專業,以其減3分后的總分與具有該專業志愿其他未錄考生相比較,從高到低錄取。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時,不再降分,直接將其檔案投入后續志愿專業中按高低分排序錄取,直至服從志愿專業或退檔。此條不適用于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
第二十一條 在已調檔考生中,我校優先滿足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成績順序將其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報考合肥工業大學藝術類專業的考生(不含安徽?。┍仨殔⒓訉W校組織的專業加試,并取得合格證。同時專業課要達到所在?。ㄊ?、區)專業課統考成績合格線(不要求統考的省除外),文化課達到所在?。ㄊ?、區)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綜合分(專業加試分×60% + 文化分×40%)擇優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參加合肥工業大學專業加試成績(全國排序)前三名的考生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指專業分,非綜合分)。
安徽省考生:按綜合分(省統考專業分/省統考專業滿分×700 + 文化分/文化滿分× 300)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高水平運動隊、自主招生錄取、農村單獨招生錄取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及合肥工業大學有關招生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合肥工業大學對教育部及各?。ㄊ小^)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一概予以確認,將按考生享受優惠政策后的總分予以錄取。
第二十五條 報考合肥工業大學考生的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國防生體檢標準按軍檢要求執行。
第七章 招生工作紀律
第二十六條 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各省(市、區)招生政策、法規和學校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各項規定,全面體現“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嚴格掌握錄取標準,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七條 招生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應自覺遵守“十公開”,即: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公開、高校招生章程公開、高校招生計劃公開、考生資格公開、錄取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錄取新生復查結果公開。
第二十八條 招生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應自覺遵守“四嚴格”,即:嚴格高校本科招生調整計劃使用管理,嚴格高校定向就業招生管理,嚴格獨立學院招生管理,嚴格高校特殊類型招生管理。
第二十九條 招生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應自覺遵守“六不準”,即: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準采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準協助、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金、有價證券,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條 合肥工業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參與學校的各類本科招生錄取工作。未經過各省級招生部門提供電子檔案的考生,合肥工業大學一律不予錄取。
第三十一條 考生可以向所在省(市、區)招生部門或合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電話查詢錄取結果,也可登錄合肥工業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錄取結果。
第三十二條 新生進校時,必須攜帶錄取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以便核對身份。開學后,學校將對全體新生錄取資格進行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生源所在?。ㄊ?、區)招生部門。
第三十三條 學校組織各類勤工助學活動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自己的學業。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持當地鄉鎮以上證明,在入學后向學生資助中心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四條 為鼓勵優秀學生第一志愿報考合肥工業大學,學校設立了優秀新生獎學金,以獎勵第一志愿報考合肥工業大學的優秀學生。
第三十五條 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和住宿費等有關費用。合肥工業大學按學生每學年實際所修學分和學籍注冊費統一結算學費,在每學年開學注冊前按學年制的標準預收。學費標準以安徽省物價局核定數額為準。各專業預收學費如下:
1.藝術類專業7000元/生·年;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第一、二學年5500元/生·年,第三、四學年9500元/生·年;軟件工程專業12500元/生·年;經濟與貿易類(中外合作辦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23000元/生·年。
2.其余專業5000—5500元/生·年。
3.住宿費: 1200元/生·年
第三十六條 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電話:0551—62901096 62905427(傳真)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號(230009)
網址:http://bkzs.hfut.edu.cn E-mail:hfutzb@hfut.edu.cn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合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