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的相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四川大學,英文譯名:SichuanUniversity。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四川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四川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由原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四川大學、成都科技大學和原衛生部直屬重點大學華西醫科大學經兩次“強強合并”組建而成。座落在我國歷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現有望江(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華西(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號)和江安(成都市雙流縣川大路)三個校區。
第四條 四川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五條 四川大學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常設由校長、相關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成立招生委員會,吸納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充分發揮其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
第七條 四川大學設立招生監察工作組,由監察處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投訴電話:028-85404020。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四川大學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規模內,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統籌考慮各?。ㄗ灾螀^、直轄市)報名人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及學校發展思路等因素,在往年的基礎上逐漸調整分省計劃,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繼續適度調減屬地和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高地區的招生計劃,向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傾斜。預留計劃為本??傆媱澋?%,用來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