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學校性質:民辦
招生層次:本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達新路399號。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在有關?。▍^、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學位授予
第六條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七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00元;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
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美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