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的錄取原則是: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遵循志愿,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按照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地?。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關于志愿投檔模式的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 學校原則上按照調檔范圍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時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專業相關科目成績確定錄取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學校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考生成績情況,調劑到其他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學校認可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第二十條 學校無男女生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專業文化成績在本省最低控制線上且專業成績合格,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蝗魧I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三條 體育類專業的錄取,按“體育高考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同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體育教育專業按綜合分〔綜合分=體育高考分×55%+文化分×45%〕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社會體育專業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必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時間繳納學雜費。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按照廣西物價局、廣西財政廳和廣西教育廳、百色市物價局核定的當年收費標準執行收費。具體學費標準將在百色學院招生信息網(www.bsuc.cn)公布。
第二十五條 為了確保每一個誠信而又勤奮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開辟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建立了包括“獎、貸、助、補、減、免”多渠道的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克服困難,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凡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學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符合我校本、??粕囵B方案和培養目標要求的,由學校統一頒發全國承認的百色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疲ǜ呗殻┊厴I生證書,本科生畢業時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學士學位。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本校普通本、??疲ǜ呗殻┱猩ぷ鳎蓪W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有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