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
第十八條 我院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文件要求、招生計劃數及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
第十九條 我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嚴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醫學類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條 我院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在專業錄取時,按照“分數高低、報考專業”原則,確定考生所錄專業;若考生成績并列則根據所報志愿及擬錄專業的特點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擇優錄取。如考生所報專業均已錄滿,且我院還有部分專業未滿額時,我院按照分數高低擇優對服從調配的考生進行專業調配。如在“去否其他專業”欄中填寫“否”或不填寫的考生,均視為不服從調配。對口升學本科和專升本按照省考試管理中心錄取原則錄取。
第二十一條 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我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我院只提供英語語種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第二十三條 我院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規定的形式公布,同時在我院招生信息欄和校園網公布。
第六章 頒發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生畢業時,達到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項要求,經審核準予畢業者,頒發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后,頒發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六條 各專業學費、公寓費等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二十七條 我院對錄取后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我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晉祠鎮晉療路
郵編:030025
電話:(0351)6936912、6936351、4135433
傳真:(0351)6936912
Email:jcxyzsb@163.com
網址:www.sxmu-jcc.com www.sxmu.edu.cn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