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函[2015]64號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申請將西藏民族學院更名為西藏民族大學的函》(藏政函〔2014〕164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和《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以及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六屆四次會議的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西藏民族學院更名為西藏民族大學,學校標識碼為4154010695;同時撤銷西藏民族學院的建制?,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西藏民族大學系多科性本科學校,以本科教育為主,同時承擔研究生培養任務。
二、該校由你區領導和管理,其發展所需經費由你區統籌安排解決。
三、該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11000人。
四、該校現有專業結構的調整和新專業的增設,應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
望你區加強對該校的領導,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引導學??茖W定位,全面加強內涵建設,強化學校發展戰略規劃研究,提高教育質量、科研水平和辦學效益,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重點培養應用型、技術技能型、復合型人才,促使學校辦出特色和水平,為西藏自治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教育部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