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繼續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有關規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為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全稱為湘南學院,部標代碼為10545,英文名稱為“Xiangnan University” (縮寫為“XNU”)。
第三條 湘南學院是一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隸屬湖南省教育廳主管的國有公辦全日制綜合性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學校駐地為湖南省郴州市蘇仙區王仙嶺公園東麓。學校分兩個校區辦學,分別為王仙校區(郴州市蘇仙區王仙嶺公園東麓)、北湖校區(郴州市北湖區)。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開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學研究。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紀委書記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通訊地址為: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嶺公園東麓湘南學院,郵政編碼:423000,聯系電話:0735-2653053 2653289 2653052 2653055 2653178 2653189,0735-2653213 2653223(中外合作辦學),傳真:0735-2653053 2653052 2653213,E_mail:xnxyzsb@163.com,網址:http://www.xnu.edu.cn。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各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和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報教育部審批。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保持數量基本穩定的原則,結合國家政策要求,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往年計劃數量等因素,確定分省來源計劃,經主管校領導審定后,報教育部審核備案。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將分省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考試與考核
第十二條 湘南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員的高校,學校每年根據招生計劃組織高水平運動隊項目測試。通過測試,確定符合學校要求的考生名單,并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 學校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單,湖南省藝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以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考成績為準。符合學校專業要求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