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許昌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疲ㄒ韵潞喎Q本、??疲┱猩ぷ鞯捻樌M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許昌學院本、??普猩ぷ鞯木唧w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許昌學院(國標代碼10480)。我校是一所省屬公辦綜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及河南省“地方本科高校轉型發展試點單位”。辦學地址:許昌市八一路88號(校本部);許昌市許繁路1389號(醫學院校區)。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和各?。ㄊ?、自治區)頒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執行,遵循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繼續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指導和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成員為主管校領導及各院、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校友及師生代表。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檢查錄取過程等招生事宜。
第五條 許昌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本、??普猩娜粘9ぷ鳌?/p>
第六條 許昌學院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專業要求
第七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人才需求、就業情況、學科發展等因素,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八條 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招生計劃,由學校招生就業處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按要求及時報送有關?。ㄊ?、自治區)招生部門,同時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錄取過程中未完成的省外計劃,在生源省份的統一安排下,根據生源情況,進行征集志愿或調整到其它生源較好的省份招生。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的有關規定,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當年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生源較好的省份,根據專業投檔情況順延錄取。
第十一條 根據學校轉型發展的需要,我校與惠普公司簽訂了人才培養合作協議。在安排專業招生計劃時,已在計算機類、信息技術類等包含了相關專業計劃。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日語專業考生外語考試語種要求是日語或英語。我校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課。
第十三條 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專業不限男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