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規定的期限到院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2015年許昌電氣職業學院新生報到須知。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學院根據《許昌電氣職業學院學生管理細則》、《許昌電氣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一條 許昌電氣職業學院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開通“綠色通道”,以保障其順利入學。
第二十二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許昌電氣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二十三條 學院負責畢業生的就業工作。學院立足河南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面向全國打造特色人才,安排畢業生選擇企業,并向長期用人合作關系的幾十家大型知名企業推薦就業。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15年我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我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許昌電氣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我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在招生咨詢中本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電話:0374-31899610374-3189962 0374-3189963
聯系人:陳老師、韓老師
網址:www.xcevc.cn
QQ: 240094488
學院地址:河南省許昌市魏文路北段與永昌大道交叉口
郵編: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