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依法治校的精神,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洛陽師范學院各類普通本專科、五年制招生工作。招生類型涵蓋:普通類專業招生、藝術類專業招生、體育類專業招生、五年制類專業招生。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同時接受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為洛陽師范學院(國標代碼10482),目前有安樂校區和伊濱校區兩個校區。
第五條 學校為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師范本科院校。
第六條 學校以培養普通本科生為主。普通本科生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洛陽師范學院,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七條 學校始建于1916年,2000年升格為本科院校,2011年獲批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試點單位。學?,F有21個學院,4個公共教研部,61個本科專業,涵蓋文學、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歷史學、教育學、藝術學、農學等10大學科門類。學校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各類成人教育學生4000余人。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設有由校長、主管校長、紀委書記、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以及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落實招生政策,制定招生措施,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五年制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委、監察處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政策要求
第十一條 2015年學校本科招生計劃5740人,其中省外計劃1107人,??朴媱?500人,五年制計劃400人。按上級要求,學校本科預留計劃為55人,主要用于省外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同分數和省內二本平行志愿同分數等遺留問題。招生計劃公布有兩種形式:一是由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學校通過招生章程、學校招生工作信息網、招生宣傳材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錄取時,男女比例、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