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錄取與入學
第十四條錄取通知: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ㄊ?、區)教育考試院(招辦)核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五條招生計劃:2015年學校招生以浙江為主,同時面向黑龍江、遼寧、吉林、內蒙古、甘肅、新疆、陜西、山西、河南、河北、江蘇、安徽、江西、湖南、湖北、重慶、四川、云南、貴州、廣東、福建、海南等22個?。ㄊ?、區)招收部分本科生。2015年分?。ㄊ?、區)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教育考試院(招辦)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十六條收費標準:學生學費按學年制收費標準收取,即工科專業(風景園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工程、軟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聯網工程、生物工程、環境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和外語小語種專業(日語專業)為每生每學年17000元;藝術類專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每生每學年23000元;特殊專業(建筑學、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教育創新班)每生每學年21000元;浙江省本科第一批錄取的生物技術、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16000元;學生住宿費以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第十七條獎學金制度:為鼓勵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學校設立各類獎學金制度。
第十八條教育創新班:學校招收教育創新班按《浙江萬里學院創新學院學生管理暫行辦法》進行教學與管理。
第十九條 “2+2”國際班:學校在全校入學的新生中根據自主原則選拔組建“2+2”國際班,為有意愿參加中外“2+2”合作辦學的學生創造便利條件。
第二十條面向中職招生:學校今年生物制藥、電子商務分別通過單考單招面向中職招生30名,在校學習期間除不能轉專業外,與其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條學籍管理:新生入學后,學校按規定在三個月內對考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方取得學籍。對取得學籍的學生,學校將依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管理,按照專業教學計劃進行教學。學生完成所修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頒發浙江萬里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浙江萬里學院學士學位。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zw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w.zwu.edu.cn。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wlzsb(新浪)、http://t.qq.com/zjwlxyzsb(騰訊)。
咨詢電話:0574-88222065、0574-88222066。
招生傳真:0574-88222065。
第二十三條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ㄊ?、區)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ㄊ?、區)的招生政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學校批準之日起執行。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