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無。(學院以英語教學為主,高考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八條 男女比例要求:無。
第十九條 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梢圆挥桎浫?rdquo;條款的考生,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條 按教育部要求,學院招生實行學校負責、教育考試機構監督的原則,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及德、智、體、美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江蘇省考生要求其中一門選測科目為物理,并且選測科目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均應達到C級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報考學院。
第二十二條 根據各省教育考試院(高招委)確定的錄取批次、投檔原則及投檔比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十三條 專業志愿錄取規則:對于進檔考生,依據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規則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江蘇省考生根據“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擇優進行錄取。即: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夠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檔,依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并服從專業調劑,將被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四條 專業分數級差:無。
第二十五條 專業加試要求:無。
第二十六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投檔的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七條 當投檔總分相同時,參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單科考察優先順序為:單考單招中職考生為:專業理論、數學、語文、英語;普高文科考生為: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素質評價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普高理科考生為:數學、語文、英語、綜合素質評價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其中江蘇省單科考察優先順序為:數學、語文、英語、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政治、綜合素質評價。經過單科排序后分數仍相同的考生學院將綜合考慮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獲獎情況、考生特長等擇優錄取。
第二十八條 學院不錄取誠信有不良記錄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二十九條 學院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為法人代表丁金昌院長。
第三十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當地教育考試機構公布的錄取結果查詢渠道、學院招生網錄取查詢及寄發的錄取通知書等。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條 學歷證書:普通??疲ǜ呗殻I修完規定課程并考核合格,頒發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疲ǜ呗殻┊厴I證書。數控技術(中澳合作)、國際貿易實務(中澳合作)等專業為學院中澳合作辦學專業(浙江省院校代碼為0135),以上專業修完學院與澳方規定的課程,并考核合格,且通過澳方的注冊考試后,將獲得雙文憑,即: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疲ǜ呗殻┊厴I證書和澳方Advanced Diploma of Engineering Technology[工程技術高級文憑(數控技術)]、Advanced Diploma Of Business(International trade) [商務高級文憑(國際貿易實務)];物聯網應用技術(中美合作)專業(浙江省院校代碼為0135)為學院中美合作辦學專業,修完學院與美方規定的課程,并考核合格,即可獲得: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疲ǜ呗殻┊厴I證書和美方的課程結業證書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 of Applied IOT (Internet of Things) Technology。
第三十二條 學費標準:嚴格執行浙江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等有關收費規定,各專業學費標準以浙江省物價局核發的收費額度為準。
第三十三條 獎助學政策:學院為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采取了以下獎助學措施: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優秀學生獎學金、企業獎學金(按照有關校企協議確定),具體獎助學金評選辦法見當年的《學生手冊》。
第三十四條 根據《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新生獎學金評定辦法》,學院設置了優秀新生獎學金:
一等獎學金 5000元/人
二等獎學金 3000元/人
三等獎學金 1000元/人
備注: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不參與新生獎學金的評定。
第三十五條 具有保送資格、并保送到學院被錄取的學生可以根據《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新生獎學金評定辦法》的有關規定,獲得新生特別獎學金:
一等特別獎學金 2000元/人
二等特別獎學金 1000元/人
第三十六條 成績優秀或在某一專業有明顯專長并已取得相應成果的學生,可以根據《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校內轉專業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專業調整,具體事項詳見當年的相關通知。
第三十七條 新生入學規定
1、資格審查:新生入校后,學院在1個月內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招生條件或者有弄虛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2、新生檔案:被錄取新生須憑錄取通知書到考生畢業中學(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招生機構)領取考生檔案,并在報到時將該檔案交至學院。
3、緩期報到: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憑有關證明,向學院招生辦公室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2周,逾期將取消入學資格。
4、新生戶口:根據浙江省有關政策規定,學院錄取的新生戶口由新生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自愿遷入:同意轉入學院的,報到時請攜帶戶口遷移證至學校,新生戶口性質原是農業戶口的將轉為非農業戶口;不愿將戶口遷入學院的新生必須到戶籍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浙江省考生攜帶戶口薄復印件),并于報到時帶至學校。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學院以往的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若本章程與國家或?。ㄖ陛犑?、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存在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政策規定為準。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