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管理規定》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全稱:海南師范大學;學校代碼:11658
二、學校類型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招收博士、碩士和本科等多層次學歷教育資格的省重點大學。
三、辦學地址:
龍昆南校區:海南省??谑旋埨ツ下?9號,郵編571158;
桂林洋校區:海南省??谑泄鹆盅蟾咝@區海濤大道校際一號路,郵編571127。
四、頒發學歷、學位證書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修讀學分,符合本校本科生培養方案和培養目標要求的,頒發海南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海南師范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五、招生計劃
學校面向全國內地31個省(區、市)招生。根據有關省份的生源、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編制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見《2015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一覽表》。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六、收費標準
普通本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原則,執行海南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準。
學費:見“海南師范大學2015年全日制本科專業收費標準”。
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分別為500——1370元/年不等。
七、錄取規則
1、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在考生政審合格,符合國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前提下,按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擇優錄取。
2、在高考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不超過我校在有關省份招生計劃110%的比例、第一學校志愿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不超過105%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3、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專業志愿,直到滿足計劃為止。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遵守各省級招辦的投檔和錄取原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到滿足計劃為止。
4、在高考成績和填報志愿均相同的情況下,錄取與所報專業相應的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
5、對未報我校志愿,但填報服從院校調劑的考生,在我校專業未錄滿的情況下,可以錄?。粚﹄m填報我校志愿,但又未填報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報專業已錄滿的情況下,不予錄取。
6、對部分實行高考選考科目和錄取方式改革的試點省份,按照我校在該省份公布的選考科目等級和該省份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有關錄取規定執行;若某些專業(類)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我校參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可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并達到相應科目等級規定的考生。
7、為強化綜合性與個性化培養,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根據學校制定的“按類招生,分流培養方案”,對報考以下專業的學生實施按類招生,分流培養:數學統計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經濟學類(含經濟學、金融學)。以上專業的考生入學后前3學期共同學習通識課程和各學科基礎課程與專業基礎課程,第4學期根據學生前3學期的學業成績和個人志愿再次在大類別內選擇就讀專業。
報考漢語言文學、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的考生入學后前3學期共同學習通識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第4學期學生根據各自前3學期的學業成績和志向再次在本專業內選擇就讀師范專業或非師專業。
從2016年起學校將全面推行按大類招生,分流培養工程。
報考小學教育的理工類考生入學后培養的目標是小學數學教育;小學教育文史類考生入學后前3學期共同學習通識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第4學期學生根據各自前3學期的學業成績和志向再次選擇就讀小學教育中文與社會班或小學教育英語教育班。
報考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學費為12000元/年)的考生入學后培養目標是高爾夫運動與管理。
8、報考美術學專業以書法類專業考試成績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培養目標是美術學書法教育。
9、除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等專業提前招生外,我校認可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10、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和體育專業成績均符合所在省體育類相應批次出檔條件的前提下,按體育專業省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考生須通過我校組織的選拔測試并取得入圍資格,高考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我校方能錄取。
11、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符合所在省二本藝術類出檔條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美術、音樂、舞蹈)、浙江(音樂、舞蹈)、四川(音樂、舞蹈)、甘肅(書法)、廣西(書法)、貴州(書法)、湖南(書法)、山西(書法)的考生采用本省2015年藝術專業統考成績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須取得我校在當地組織的專業加試入圍通知書(如果所在省組織藝術專業聯考,考生還須同時取得省聯考合格證),按我校組織的專業成績,按美術類、書法類、音樂類和舞蹈類分類分別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2、所有專業(類)錄取男女生無比例限制。
13、英語專業錄取考生要求英語單科原始成績達到滿分的60%以上。其他專業新生入學后,以英語、日語、德語和韓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14、我校將及時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我校主頁的招生信息網頁在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