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
第九條 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詳細招生計劃請查閱當地考生報考指南,或登陸我校網站查詢。本科學制4年。
第十一條 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學校只設英語教學,小語種考生慎報,如非英語語種考生錄取到我校,公共外語課須改學英語。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和衛生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入學后體檢發現精神性疾病、傳染性疾病、血液病、心臟病、高血壓,學校有權將考生退回原生源地。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按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1)學校錄取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學校按各省招生部門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在學校調檔線以上,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
(2)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將所有調檔考生按實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從第一名考生開始,依次安排其專業志愿。當分數未達到該生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線時,看其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愿的錄取線,依次類推直到最后一個專業志愿。所報專業不能被錄取的考生,專業志愿服從調劑者,安排到缺額專業。專業志愿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3)原則上認可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或高招辦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和做法。加分錄取考生在安排專業時不再考慮加分因素。
(4)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各省考試院查詢網站、電話,錄取通知書等。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六條 普通本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本科學費標準為熱門專業(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金融學、)13000元/年,其他普通類本科120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如國家及省政策有所變動,最終以國家及省有關文件為準。
第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主要進行文化課、體檢和身份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取消其入校資格。
第十八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獎貸學金及貧困生資助
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學校還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等一系列資助政策,幫助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 證書頒發:學生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頒發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具印的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對符合條件的本科學生頒發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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