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閩教高〔2012〕108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組織實施 2015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的通知》(閩教考〔2014〕10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拘畔?/p>
學校名稱:廈門城市職業學院(全國代碼:13973)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辦學層次:???,學制三年
辦學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前埔南路1263號(郵政編碼:361008)
主管部門:福建省廈門市人民政府
第三條 本校是廈門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學校。學校占地500畝,現有全日制高職學生近6000人,設置商貿系、財會金融系、旅游系、應用外語系、人文社科與藝術系、學前教育系、城市建設與管理系、電子與信息工程系、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等九個系。經教育部備案,高職高專共開設33個全日制專業,已成為一所專業門類較多的綜合性高等職業教育學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擔任主任的學校招生委員會,主要職責是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辦公機構,具體負責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條 招生監察組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要求
第七條 根據學校專業設置及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我校2015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計劃招生數為940名(詳細招生專業及指導性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印制的《福建招生資訊·2015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計劃》為準)
第八條 招生對象:參加2015年福建省高職招考且具有高中畢業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含應屆)的所有考生。
第九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報考航空服務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女生165cm-173cm,男生173cm-182cm;五官端正,膚色好,面部、頸部及手部無明顯疤痕、斑點等,身材勻稱;無色盲、色弱,女生矯正視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視視力c字表0.7以上(或治療后達標);口齒清晰,聽力正常,無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無慢性病和傳染病。
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女生155cm以上,男生160cm以上,儀表端莊,無駝背、步態異常,手指完好;五官端正,面部無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及白癜風;口齒清晰,嗅覺、聽力正常,無色盲、色弱,無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無慢性病和傳染病。
報考以上兩個專業的考生,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學校將有權不予錄取。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2015年我校所有高職招考專業均實行按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設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以下所說的“文化課成績”均含照顧政策加分)。
第十一條 面向中職生的各專業錄取原則
面向中職生的各專業只錄取指定類別的考生,不同類別的考生不予錄取。
根據教育部關于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的改革精神,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凡報考我校面向中職生招生??聘鲗I的考生,其文化課成績應達到省定的??票5拙€,且必須參加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沒有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我校面向中職生招生的制造類職業技能測試全權委托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組織;旅游類職業技能測試全權委托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組織;電子信息類及計算機類職業技能測試全權委托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組織。
請考生務必按照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及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在官網上公布的時間、地點、測試辦法和相關要求參加測試。
錄取時,??聘鲗I均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忌奈幕n成績占綜合分的比例為85%,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分的比例為15%。綜合分相同時,依次按照考生專業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二條 第一階段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進行下一階段征求志愿。錄取原則與第一階段錄取原則相同。
第十三條 錄取期間,有關信息均會在我校招生網站公布,請有關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手機暢通(聯系電話以考生報考時填寫的聯系方式為準)。
第五章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第十四條 錄取結束后,錄取結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和學校招生網站查詢公布,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須知等新生入學相關材料將在8月中旬寄出。
第六章 監督及申訴、舉報渠道
第十五條 招生錄取過程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自覺維護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錄取原則,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學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考生及其家長和其他人員如對錄取過程和結果有疑議或意見,可向學院招生辦公室反映、咨詢或向學院招生監察組申訴、舉報(申訴和舉報電話:0592-5909027,申訴和舉報電子郵箱:jijian@xmcu.cn)。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學、助學制度
第十六條 2015年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
根據閩價[2000]費字245號、閩價費[2007]262號、閩價費[2010]253號及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規定,我校高職招考航空服務專業(乘務方向)的學費標準為7200元/生·年,其余各專業學費標準為6000元/生·年。
2.住宿費標準
根據廈價服[2013]35號文件規定,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950元(含空調費50元。公寓每間7人,包含陽臺、獨立衛生間,內設空調、熱水器、寬帶、無線wifi等設施)。
3.上述學費和住宿費如有調整,按物價管理部門最終核定標準執行。學生中途退學的退費辦法按閩價[2005]費435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獎學、助學政策
1.獎學金:學校對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提供各類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各等次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獎勵比例占學生總數的20%以上。
2.助學金: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各類助學金,包含國家級資助及校級資助,資助比例占學生總數的20%以上。
學校將通過相關規章制度遴選品學兼優的學生,并資助其參加境內外優質高校游學活動。
第八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八條 高職招考錄取的新生屬國家計劃內統招生,與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入學時間相同。新生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報到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當提前向我校請假并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期注冊;未請假且逾期兩周(含)以上或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為確保新生質量,在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對其報考材料(需提供高中畢業證書或中職學校畢業證書)、身體狀況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徇私舞弊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二十條 學生在校期間,須按照學校規定參加“晨點晨練”活動( 為培養學生健康、擔當、堅毅的職業素養和敬業、勤業、精業的職業精神,我院推行學生晨點晨練活動,學生在周一至周五參加晨點晨練活動,既有晨跑、廣播體操、跳長繩、球類運動等集體項目,也有讀書讀報、琴房練琴、形體練習、學習分享等特色項目,形成兼具整體與個別、凝練專業特點的多樣化晨點晨練形式,有助于全面提升學生文明禮儀素質和身體健康素質)。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并接受與專業相應的技能培訓與考核,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由廈門城市職業學院頒發經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廈門城市職業學院。
第二十一條 咨詢及通訊方式
1.招生咨詢:0592-5955343,5955344(日常辦公) 傳真:0592-5955342
2.招生網址:http://www.xmcu.cn/zs
3.電子郵件:zsb@xmcu.cn
4.官方微博:weibo.com/xmcuzsb
5.官方微信:xmcuzsb
6.通訊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前埔南路1263號(郵政編碼:361008)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廈門城市職業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