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錄取
(一)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總成績相同時,中職按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普高按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三)普高類面試成績低于90分的,中職類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低于90分的,不予錄取。
(四)錄取期間計劃調整原則: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我院依據辦學資源情況,將生源不足的專業計劃調整到生源充足的專業,根據空缺計劃的多少,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五)各專業招生錄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六)4月14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網自主招生頁面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
(七)4月30日之后我院招生信息網自主招生頁面公布新生錄取名單,隨后寄發錄取通知書。
(八)報考多所院校并被多所院校預錄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9日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每位考生只能在擬錄取院校中選擇一所院校確認錄取,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九、中職類免試入學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
(一)免試對象
1、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
2、參加安徽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
3、參加市職業技能大賽一、二等獎獲得者。
符合免試入學者,經面試通過后,直接錄取,占自主招生專業計劃數。
(二)加分對象
1、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發明、創新、電腦制作競賽三等獎以上獲得者,根據獲獎情況相應加20、15、10分。
2、市技能大賽三等獎獲獎證書者,加5分.
3、取得與專業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加5分。
以上加分內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復計算,加分累計不超過50分。
十、體檢
所有參加自主招生報名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檢,按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要求執行。
十一、相關事宜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否則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處理。
2、對考生在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
3、我院紀檢監察室負責舉報及申訴的處理,電話:0551-82363943。
4、新生待遇:自主招生錄取的新生享受普通高考新生同等待遇。新生戶籍在入學時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5、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6、所有關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過我院招生信息網自主招生頁面發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網站。
7、已被我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8、咨詢電話:0551-82364313 82394505 82364123。在線咨詢(我院招生信息網主頁)傳真:8236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