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錄取
(一)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在高等學校招生中實施 “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地錄取考生。
(二)錄取按照考生文化考試和技能考核成績折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參考人數的75%錄取。如錄取中出現同分情況,依據技能考核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蝗艏寄軠y試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德育成績。
(三)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我院均以英語安排教學。
(四)各專業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五)報考我院所有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六)新生入學后,學院將認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六、免試錄取
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免試進入我校對口專業學習。擬免試錄取名單隨招生院校擬錄取名單一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辦理錄取手續。
七、工作進程安排
(一)2015年3月8日至3月28日(24:00截止),考生網上報名或到學院招生辦公室現場報名。
(二)2015年3月30日,學院到省教育考試院核對考生基礎信息。
(三)2015年3月31日-4月6日,在學院網站上公布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名單。
(四)2015年4月10日,考生到學院領取準考證、交報名考試費、提交相關資料。
(五)2015年4月11日,上午文化考試,下午技能考核。
(六)2015年4月14日-15日,考生在學院網上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凡對成績有疑問需復查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到學院招生就業處辦理復查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七)4月17日,學院向省教育廳報送擬錄取名單。
(八)4月20日-26日,學院網站上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
(九)4月28日,學院將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八、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學院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工作全過程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在工作中違紀或徇私舞弊等行為,按照《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的規定追究有關院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考生參加單招考試的交通、食宿費自理。
(二)考生考試后在規定時間內可書面提出放棄錄取申請??忌粚W院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錄取新生一視同仁;不再享受“9+3”中職免費教育政策;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和對口高職招生考試及錄取;不得轉入其他學校;不得調換專業。
(三)獎、貸、助措施:學院開通了“綠色通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生進校后,還可根據家庭經濟情況申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廣州助學金和就業資助金。
(四)本章程由學院單招錄取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學院單獨招生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驛都西路4111號
郵政編碼:610101
咨詢電話: 028--84642024(兼傳真)、84642070、18081182024監督電話:028-84642073
學院網站:http://www.scpcf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