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須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掃描件要求照片、文字、印章清晰,格式為.jpg格式,每張圖片大小不超過1M??忌枭蟼饕韵聮呙杓?/p>
1、浙江省2015年《單考單招高職報名證》;
2、近期半身2寸彩色證件照,高考報名照片最佳,要求五官清晰。
3、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證明(樣表從學校招生信息網下載),內容包含:無違紀處分記錄證明。
4、若有符合要求的素質特長項佐證材料,則須上傳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的掃描件,并于規定時間內辦理原件查驗手續。
第十五條 身體初檢。
報考空中乘務、表演藝術專業的考生本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參加身體初檢。身體初檢合格者方可報考符合身體條件要求的專業。
第十六條 考試分值組成。
滿分600分,分兩部分:文化考試滿分300分(各科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滿分300分(即技能考試、素質特長項)。
第十七條 文化考試(滿分300分)。
1、考試時間:語文 、數學、英語綜合卷 2015年4月4日9:00—11:30
2、考試地址:在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內
3、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每科滿分100分。
4、考試內容:參照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試大綱規定的內容。
5、考試方式:筆試。
第十八條 確定綜合素質測試名單。
按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以各專業招生計劃300%比例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獲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最低分同分考生均獲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第十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
1、測試目的: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學習的適應性。
2、具體測試時間和地點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通知。
3、測試分值、內容:總分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考試形式 | |
技能考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 | 65 | 面試 |
2 | 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興趣特長 | 60 | ||
3 | 人文與心理素質 | 50 | ||
4 | 語言表達能力 | 55 | ||
5 | 英語口語 | 50 | ||
素質特長項 | 6 | 素質特長項 | 20 | 依據佐證材料取得分值 |
4、技能考試按照考生報名序號由專家考評組對考生逐一面試。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由考評組自行掌握。
5、素質特長項。
凡在高中段學習期間獲得的,在2015年4月3日前取得獲獎證書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證書原件給工作人員查驗的,符合下列項目要求的,可獲得相應分值。逾期提交證書等相關材料者不予受理。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備注 |
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數控技能大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可直接錄取 | 根據省考試院優秀中職生免試升學錄取政策錄取,可不占自主招生計劃 |
全國行業職業技能比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相關國家部委組織的項目 |
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 一等獎 | 20分 | |
二等獎 | 15分 | ||
三等獎 | 10分 | ||
中等職業技能大賽 | 地市級一、二、三等獎 | 3分 |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項目 |
職業技能證書 | 高級工及以上 | 3分 | 限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核發且與報考專業相關證書 |
體育 | 國家等級運動員一級 | 20分 | |
國家等級運動員二級 | 6分 | ||
國家級前三名 | 10分 | 限體育、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團體項目限主力隊員) | |
國家級比賽前八名、省級前三名 | 6分 | ||
省級比賽第四到八名、地市級前三名 | 3分 | ||
文藝比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20分 | 限宣傳、文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聲樂、樂器、舞蹈、小品、戲曲、演講、辯論、寫作等項目 |
省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10分 | ||
地市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3分 | ||
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競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政府部門組織的學科或科技創新競賽 |
省級一、二、三等獎 | 10分 | ||
地市級一、二、三等獎 | 3分 | ||
榮譽稱號 | 國家級 | 10分 | 限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團員等 |
省級 | 3分 |
同時符合上述多個條件者,同一項目取最高分;不同項目分值可累計,最高不超過20分。無符合條件者素質特長項分值為零??忌刭|特長項在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有效。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十一條 各專業考生的錄取。
根據文化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兩項總分,按考生報考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最低分考生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綜合素質測試分較高的考生;若出現同分且綜合素質測試分相同,則優先錄取文化課考試中單科成績優良的考生,依次為語文、數學、英語。如生源不足,即參加某一專業綜合素質測試人數少于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2倍,則不足部分轉到高考統招計劃。
第二十二條 體檢。
1、各專業的考生參照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在當地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自行完成體檢工作。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梢圆挥桎浫?rdquo;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體檢結果不適宜擬錄取專業學習的考生應在擬錄取公示結束前主動提交書面申請放棄錄取資格。
2、空中乘務專業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報考這個專業的考生請在綜合素質測試前提交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的肝功能正常證明。部分服務性企業和航空公司的部分崗位可能會對員工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考慮。
第二十三條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條 凡被我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網和浙江教育考試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第二十五條 凡被我校自主錄取的考生信息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并簽訂錄取誠信協議,其他院校不再錄取。自愿放棄錄取的考生須在公示期間內提交自愿放棄申請書。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職單考單招考試;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職單考單招考試。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英語為主要外語語種培養學生。
第六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十八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申請報考,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自主招生報考資格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報名資格;已被我校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九條 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條 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等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三十二條 聯系方式。
收件人:招生辦
通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東區學正街66號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郵政編碼:310018
咨詢電話:0571-86928112 86928113
傳真電話:0571-86928113
網址:http://zsb.zjtie.edu.cn
E - Mail: 1873555891@QQ.com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