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是教育部與河南省政府共建高校。根據人才培養需求,2015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保送生。
一、招收對象
具有教育部規定的保送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其中外語類保送生語種限定為英語。
二、保送及選拔程序
(一)符合我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如實填寫《鄭州大學保送生申請表》。
有關中學須在2015年3月4日前(以接收郵戳為準)將以下申請材料以特快專遞形式寄達我校招生辦楊軍老師,注明“保送生”字樣。申請材料以《鄭州大學保送生申請表》為封面裝訂,具體材料及裝訂次序如下:
1.《申請表》。須粘貼個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由所在學校簽署推薦意見、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其中,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以及年級排名情況須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2.個人陳述。由學生根據個人特點親自書寫,不超過1000字。
3.學生本人學生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4.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證明自己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
(二)我校在有關中學推薦的基礎上,對保送生進行資格審查和測試??荚嚂r間等有關信息將通過鄭州大學招生網(http://ao.zzu.edu.cn)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三)我校將根據綜合測評結果,確定保送生擬錄名單并公示,同時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經省級招辦審核批準錄取的保送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通知書將隨參加2015年高考考生的錄取通知書同時寄出。
(四)考生須按普通高考的要求在戶口所在地履行高考報名手續。未履行2015年普通高考報名手續者,不能辦理保送生錄取審核手續。
三、測評及監督機制
1.我校將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測評,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
2.保送生擬錄名單由考生所在中學、鄭州大學和有關省級招生辦公室公示。有關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推薦和申請工作,推薦和申請材料必須屬實。如發現考生及中學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及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四、上述各項由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和河南省出臺新的規定,以新規定為準。
五、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辦公地址:鄭州市高新區科學大道100號綜合管理中心518房間
郵政編碼:450001
聯系電話:0371—67781182
招生網址:http://ao.z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