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點地址、乘車路線及咨詢電話
1.哈爾濱華德學院(美術類考點)
考點地址: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學院路5號
乘車路線:(1)哈爾濱火車站出站后右轉,沿鐵路街前行400米至551路公交車站,乘車至學院路下車,沿學院路向西步行800米左右到達學校;(2)在哈爾濱火車站出口左前方龍門大廈樓下,乘74路或14路公交車到松花江公路大橋下車,在河洲街轉乘213路公交車至華德學院站下車。
咨詢電話:0451-88128888
2.黑龍江東方學院(非美術類考點)
考點地址: 哈爾濱市平房區哈南十九路1號。
乘車路線:(1)哈爾濱火車站乘338路、343路公交車至平房火車站下車,轉乘361路公交車至東方學院下車;(2)在哈爾濱西站乘220路公交車在南城首府下車,轉乘361路公交車至東方學院下車;(3)地鐵1號線在哈南站下車,2號出口乘343路或220路公交車分別在平房火車站和南城首府下車,轉乘361路公交車至東方學院下車。(4)市區內乘68路、104路、114路公交車在糖業研究所下車,轉乘343路或220路公交車分別在平房火車站和南城首府下車,轉乘361路公交車至東方學院下車。
考生在網報期間如有疑問,每天8:30-20:30可撥打咨詢電話:(0451)87080102、87080103、87080104、87080105、87080106、87080107、87080108、87080109、87505389、87505390。
有關院校招生的具體問題,請登陸所報院校招生網站或撥打院校招生咨詢電話咨詢。
五、美術類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拿到準考證后需認真查看《準考證》上標注的考試地點、考試時間和其他注意事項,并按規定的時間,在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2.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省統考證參加考試,考生領取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填寫相關信息。
3.參加考試的考生,須在考前50分鐘到考點查看本人所在考場的具體位置。在開考前40分鐘,考生到考場所在教學樓門前集合,由監考教師帶隊進入考場??忌蛭窗磿r到達上述地點而延誤考試時間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4.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開考60分鐘后,考生可以交卷離開考場。
5.考生參加考試,考場只提供一個單人靠背椅,其余考試用品自備。除畫具等考試用品外,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圖片、報紙、畫冊、資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
6.考生進入考場后,要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隨意談笑、不左顧右盼、不打手勢、不做暗號、不得互相交換試卷、不得撕毀試卷、不得在試卷紙上做任何標記。不得故意擾亂考試秩序、不得妨礙考試工作人員正常工作。
7.考生領取試卷后,應按要求在試卷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校考準考證號等考生信息??忌畔⑻顚戝e誤或涂改的,應重新換發試卷(費用自理),原試卷收回??忌坏迷谖刺顚懶畔⒌脑嚲砩洗痤}??忌畔⑷刻顚懲瓿?,經反復檢查無誤,按院校要求密封。
8.考生進入考場后要注意保持考場清潔衛生。素描考試時應將鉛筆沫用廢紙包好,不要撒在地面上;色彩考試要自備抹布擦拭水彩廢液,不要將廢液潑甩在地面或墻壁上,以免污染考場。
9.在考試期間,原則上不準考生上廁所,特殊情況除外。如需上廁所或換水,需向監考教師報告,由監考教師安排。每次只允許1名考生進出考場。
10.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服從監考教師的管理,主動配合監考教師完成證件核對、試卷發放及考場秩序管理工作??荚嚻陂g考生不得向監考教師詢問與考試內容相關問題。如遇試卷紙破損有礙作畫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11.考試結束信息發布后,考生應立即停筆,按順序交卷。交卷時持三證,在交卷確認表簽名,經監考教師核對無誤方可離開考場。
12.考生交卷出場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笑、議論或進行其它擾亂考場秩序的行為。
1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考生如在考試過程中有各種違規行為,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六、非美術類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需按《2015年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課考試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登陸黑龍江東方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考試的具體時間和考場位置,憑《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順序參加考試。若準考證損壞、污涂視為無效??忌鷳⒁饪键c所安排的聲樂、器樂、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表演等科目的面試和筆試考試地點及時間,以免耽誤考試。
2.除鋼琴以外,考生自備其他隨身樂器、伴奏帶(光盤)及表演服裝、道具等。
3.考生須于每科考試前30分鐘到達考點,聲樂、器樂、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表演等科目考試要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按規定時間和順序到指定考場、指定位置參加考試或候考??荚嚂r,將準考證交考場工作人員。
4.筆試時,按招生院校規定時間進退考場。考生進入考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放在答題桌的左上角,以備監考核查??忌诖痤}前須首先在試卷指定位置填寫準考證號和姓名。
5. 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務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否則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 考生不得將任何通訊工具帶入考場,不準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不準在筆試課試卷上做與答題無關的標記,不準夾帶任何資料,不準偷看、抄襲他人試卷,不準互換試卷作答。參加面試課考試的考生,進入考場后不準說與考試內容無關的話語,不準以任何方式與評委進行無語溝通。凡有以上行為者,視為考場違紀,將按教育部規定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7.考生在每科考試結束時,須在考場登記表上簽字后方可離開考場,以證明自己參加了該科考試??荚嚱Y束后不得在考場附近交談或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