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單獨招生考試工作時間安排
(一)單招工作時間安排
第七章 錄取、注冊及監督復查
(一)考生的基礎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
(二)對普通高中考生,學院根據招生計劃、考試人數和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劃定文化考試和面試成績的合格線。在文化考試和面試成績均合格且政審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考試和面試成績總分,分專業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的錄取原則,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如該專業一志愿未錄取滿額,則從未錄取且填報有該專業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取;如該專業第二志愿仍未錄取滿額,則從未錄取且填報有專業服從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
(三)對中職考生,學院根據招生計劃、考試人數和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劃定文化考試和職業能力面試成績的合格線。在文化考試和職業能力面試成績均合格且政審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考試和職業能力面試成績總分,分專業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的錄取原則,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
(四)免試項
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教育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獲一、二、三等獎者或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獲獎者文化課免考,按滿分記。
(五)各專業錄取最低分和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確定無異議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學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經我院單獨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七)新生入學后,學校將認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第八章 收費標準、獎學金及困難資助
(一)收費標準:學費60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
(二)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學院設有完善的“國家—學院—社會”立體化的三級獎助學金幫扶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新生入學獎、助學金等20多項獎學金、助學金項目,最高單項獎勵金額達8000元/年,一學年可累計獲得最高獎助額21000元。獎助學金可覆蓋全院30%的優秀學生和100%的困難學生。
(三)對符合條件的孤兒,入學后可以享受民政部大齡孤兒助學工程的資助,免除其學雜費,并每月給予生活補助。
第九章 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及對口招生錄取新生一視同仁;按相關政策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對口高職招生全省統一考試及錄??;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三)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四川省普通高考類招生計劃。
(四)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聯系方式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
招生辦公室:金老師郭老師鄭老師任老師
聯系電話:010-61591719、61595417、61595416
地址:北京東燕郊開發區燕靈路2號
郵編:101601
網址:http://www.bcsa.edu.cn/
四川省民政干部學校(四川省志翔技術學校)
學生處:廖榮濤主任
聯系電話:028-87647580
地址:四川成都金沙路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