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我校大學生文化建設,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校藝術教育工作和校園文化的蓬勃發展,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同濟大學2015年繼續招收高校藝術團特長生,歡迎具有良好學習能力和較高藝術水準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報考。
一、招生對象與范圍
上海市、江蘇省和浙江省符合國家規定的2015年高考報名條件,具有聲樂、民樂和管弦樂藝術特長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
二、招收項目及人數
招收聲樂、民樂、管弦樂高校藝術團特長生共35名,其中聲樂類8人,民樂類12人,管弦樂類15人(具體分省分項目招生人數待藝術特長專項選拔后根據實際優秀生源而定)。
三、報名方法
符合條件的學生,于2015年1月4日-1月16日登陸同濟大學本科網上報名系統申請報名(網址http://bkzs.#edu.cn),按系統要求注冊、填寫并打印《同濟大學2015年藝術特長生報名表》,經考生學籍所在中學簽署意見蓋章確認后,于2015年1月20日之前(以收件郵戳為準)以EMS特快專遞寄送到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郵編:200092,收件人:林老師,聯系電話:021-65982643、65983643),逾期一律視作無效申請。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我校對于在規定期限內寄達我校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名單。
2、繳費
初審合格考生,在2015年1月23日前進行網上繳付初試費100元,繳費完成后,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要求參加藝術特長生測試。
3、測試
(1)初試
上海市考生于2015年1月28日參加初試,江蘇省、浙江省考生于2015年1月29日參加初試。初試地點為同濟大學大禮堂。
初試合格名單于2015年1月29日下午18:00后公布,考生可登陸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
(2)復試
初試合格考生于2015年1月30日進行復試,復試地點與初試地點相同,請參加復試考生于當天上午7:30前抵達考試地點參加復試,現場繳付復試費100元。
注:以上測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認定
根據復試成績確定高校藝術團特長生認定名單,考生可于2015年3月上旬登錄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同時我校將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并與考生簽訂《高校藝術團特長生協議書》,將名單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五、藝術專項測試內容
1、聲樂類考生報名時須報三首歌曲,初試考生自選一首歌曲,復試由考官選一首歌曲??荚嚂r一律用鋼琴伴奏,學校提供鋼琴伴奏老師,考生須在考試時現場遞交鋼琴伴奏樂譜。(聲樂類考生復試時加試視唱,樂譜復試前發放)。
2、民樂類考生報名時須報三首樂曲,初試考生自選一首樂曲,復試由考官選一首樂曲。(民樂類考生復試時加考試奏,現場視奏片段,樂譜復試現場發放)??忌枳詭菲?,部分大型樂器考場提供(定音鼓、大鼓、排鼓、低音提琴)。
招生樂器種類如下:
①拉弦樂:二胡(含高胡、中胡)、大提琴、低音提琴
②吹管樂:笛子、嗩吶、笙類
③彈撥樂:琵琶、古箏、揚琴、柳琴、阮類
④民族打擊樂
3、管弦樂類考生初試一首音階(含分解和弦和琶音,弦樂加雙音),一首小型樂曲;復試一首中大型樂曲,視奏部分樂曲片段。
招生樂器種類如下:
①弦樂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②木管樂器: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
③銅管樂器:圓號、小號、長號、大號
④打擊樂器
⑤豎琴
⑥鋼琴(報名要求達到鋼琴業余等級考試10級水平,總招生名額不超過2名)
六、錄取政策
1、在教育部有關高校藝術團特長生招生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同濟大學與考生簽訂的協議,給予相應的優惠錄取政策。
2、我校在考生高考省份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藝術測試合格考生。
3、高校藝術團特長生名單上報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無誤后,正式取得高校藝術團特長生候選資格。
七、簽約專業目錄
經濟與管理學院-社會科學試驗班(管理學類)(文/理)、社會科學試驗班(經濟學類)(理)
藝術與傳媒學院-新聞傳播學類(文/理)
土木工程學院-工科試驗班(土木類)(理)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工科試驗班(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理)
法學院-法學(文/理)
政治與國際關系學院-政治學與行政學(文/理)
人文學院-人文科學試驗班(文/理)
八、其他
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21-65982643、65983643
監督電話:021-65980710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