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理工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列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學校依山傍海,辦學條件優良,已形成一校、兩地(大連市、盤錦市)、三區(大連凌水主校區、開發區校區、盤錦校區)的辦學格局。大連理工大學具有優良的體育傳統和深厚的體育文化,在建校之初就匯聚了以近代體育先驅、奧運第一人劉長春教授為代表的一批資深體育人士。
大連理工大學盤錦校區于2012年12月30日經教育部批準而建立,2013年9月5日正式啟用,目前在校本、碩、博學生共計4000余人。校區依照“統籌規劃、錯位發展、堅持標準、創新模式”的指導思想建設,與大連校區同標準、同檔次、同水平辦學。大連理工大學盤錦校區校址:遼寧省盤錦市遼東灣新區大工路2號,院校代碼為19141。
大連理工大學盤錦校區文法學院體育系設有運動康復、運動訓練兩個本科專業。擁有體育學一級學科碩士點、國家體育總局體育文化研究基地、運動康復實驗教學中心、體質健康監測與研究中心和紅海灘體育中心。根據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招生文件規定,2016年運動訓練專業開始面向全國單獨招生。
一、培養目標
該專業培養具備體育運動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掌握從事專項運動訓練的基本技術,具有較高的專項運動水平,較強的專項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能夠從事專項運動和指導專項運動訓練與教學、組織專項運動競賽、專項裁判、體育科研、體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培養規格
該專業依托綜合性重點大學的資源和優勢,按照我校精英人才培養要求,突出體育專項特點,培養熱愛祖國、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同時具備國家二級以上運動技術水平、國家二級以上專業裁判水平,系統掌握體育學基礎理論知識、運動訓練的理論和方法,以及運動訓練的基本規律的體育專業人才。學生能初步掌握一門外語和計算機應用基礎知識,了解本專業的發展趨勢,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和創新意識,能夠運用所掌握的體育運動相關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與技能從事體育教學、訓練、競賽、健身指導及體育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實踐。
三、 畢業及學位證書
該專業凡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滿培養計劃規定的所有學分,準予畢業并頒發大連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大連理工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辦法》所規定條件者,頒發大連理工大學教育學學士學位證書。
四、招生計劃
專業 | 項目 | 層次 | 學制 | 計劃 | 招生范圍 | 學費標準 |
運動訓練 | 網球、籃球 足球、田徑 |
全日制本科 | 四年 | 20 | 全國 | 10000元/學年 |
五、報考條件
1、符合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
2、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
3、具備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且所報專項必須與運動等級證書相符。報名時,考生運動等級證書截止審批日期為2016年2月29日,以國家體育總局官方網站和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 (http://jsdj.sport.gov.cn/)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
4、考生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教學[2003]3號文件要求。
六、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需通過“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zsxx/)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時間:2016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
2、資格審查
考生提交網上報名信息后,我校將及時通過“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分批進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全部審核結束后,我校將于3月18日起在大連理工大學招生網上公示考生資格名單。
3、網上繳費
考生需通過“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進行網上繳費,考務費100元/人(如遼寧省有新的收費標準,按新標準執行)。考生如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七、考試安排
1、文化課考試
時間:2016年4月23日-24日。
地點: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確定。
內容: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命題,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
2、體育專項考試
⑴報到時間、地點
時間: 2016年4月26日下午13:30—16:30
地點:大連理工大學盤錦校區文法學院體育系C05-204
⑵資格確認
報到時考生需持《2016年高等學校體育專業考生報名信息表》(須考生原單位鑒定并加蓋公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運動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確認,經審查合格后圖像采集、指紋注冊,現場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并領取準考證等相關資料。
注意:考生須自行購買本次考試的人身意外保險,并提供保單原件。
⑶考試時間、地點、內容
時間:2016年4月27日
地點:大連理工大學盤錦校區 (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內容:參照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測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16版)。
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及格標準為60分??忌殤{體育專項考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八、錄取原則
1、采用國家體育總局最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測試方法與評分標準》。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和體育專項考試成績按3:7比例進行綜合評價,按照綜合分錄取,綜合分=文化考試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分項目及性別依據考生填報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優先錄取體育專項成績高者。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計劃未完成,再錄取第二志愿。
注:學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總分的30%,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學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學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2、如考生已被我校運動訓練專業錄取,則不再參加高考等其他方式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