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是教育部與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點建設的三所高水平大學之一,也是我國建校最早的師范大學之一,前身為1907年由清朝帝師陳寶琛先生創辦的福建優級師范學堂。經過107年的積淀、傳承與創新,學校已發展成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辦學成果豐碩、對外交流活躍的知名學府。校本部現有旗山、倉山兩個校區,占地面積3500多畝,風景優美,辦學條件優良;現有本科專業77個,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21000多人、各類研究生6600多人;擁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省高校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含培育)3個、省特色重點學科9個、省級重點學科26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9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9個、一級學科碩士點3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4個,還擁有高校、中職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授權點,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經、法、管、農、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和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整體實力位居全國同類院校和地方大學的先進行列。
音樂學院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38年的華南女子文理學院。經過70多年的建設,現已發展成為國內實力較強的高師音樂學院。開設我國高師院校最早的音樂學博士點,音樂學學科是省重點學科,現有音樂與舞蹈學、藝術學理論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其中1個合作),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碩士點,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點,音樂與舞蹈學、戲劇與影視學2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根據2012年度全國高校學科評估結果,音樂與舞蹈學排名全國第四位。設有音樂學(國家體育與藝術師資培養培訓基地)、音樂學(師范類)、音樂表演、舞蹈學(師范類)等本科專業,音樂教育是國家級人才培養創新實驗區,音樂學是國家級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創新基地等。
音樂學院現有專任教師90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35人。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學科帶頭人王耀華教授是著名民族音樂學家、國家級教學名師、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博士生導師、福建省高校領軍人才。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帶頭人葉松榮教授是現任院長、第六、七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福建省高校領軍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博士生導師。
依托高水平的學科和師資隊伍,音樂學院教學科研成果豐碩,共獲70多項國家級、部省級獎項,其中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二等獎3項,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1項,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二等獎4項,福建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9項,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2篇。本科畢業生孫礫在第十屆“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中獲業余組美聲唱法金獎;獲全國大學生藝術展演專業組一等獎4項,學院合唱團在第四屆世界合唱節榮獲金獎銀牌、中國音協主辦的“放歌海西——中國福州首屆海峽兩岸合唱節”獲金茉莉獎、“同圓中國夢——第七屆海峽兩岸合唱節”獲最高榮譽——金茉莉獎、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中分獲團體賽和合唱單項比賽優秀獎等。
為進一步做好2015年我校音樂表演專業的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及相關省份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1.符合普通高校2015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的報名條件者;
2.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音樂學、音樂表演等專業所屬藝術類別省級統考(聯考),并取得省級專業統考(聯考)本科合格證。
二、招生計劃
專業 | 層次 | 招生計劃 | 學費 |
音樂表演 | 本科 | 35名(面向全國招生,只招藝術文科;其中①西洋管弦樂器:圓號2人,長號2人,小號2人,長笛1人,雙簧管1人,單簧管1人,巴松3人,大提琴2人,小提琴4人,貝司2人,大號1人;②民族管弦樂器:嗩吶1人,笙1人,笛子2人,琵琶1人,二胡2人,揚琴2人,北管樂器3人;③中西打擊樂器2人。) | 每生9360元/年 |
三、考試考點設置及報名考試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報名考試地點 |
2015年2月10日 | 2015年2月11日 | 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音樂學院 |
四、報名辦法
1.考生須攜帶身份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頒發的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和省級專業統考(聯考)本科合格證[如考生所屬省份沒有組織音樂學、音樂表演等專業所屬藝術類別省級統考(聯考),則可不做要求]等前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音樂學院報名參加考試。
2.報名時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
五、專業考試要求
科目 | 考試內容 | 科目說明 |
科目一 | 視唱 | 視唱簡譜或五線譜 |
科目二 | 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科目三 | 曲目二首 | 演奏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
六、合格證發放
在考生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專業合格分的基礎上,根據各器樂類型招生計劃,按不超過1:4發放合格證。
七、錄取規則
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2015年招生章程有關規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專業、文化課考試成績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情況,全面考察。
音樂表演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只招收藝術文科考生):只錄取參加我校音樂表演專業考試且獲得合格證的考生。在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合格線且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藝術類本科文考控制線的考生中,根據器樂類型分別排序,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專業考試成績相等的情況下,學校將根據考生文化考試中語文、外語二科成績之和,擇優錄取考生。
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等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八、其它事項
1.考生自備器樂參加考試,考試期間食宿、交通等一切費用自理。
2.上述各器樂類型招生人數系我校2015年擬定招收人數,具體招生人數以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3.以上內容如有變動,學校將在招生辦公室網頁(http://zsb.fjnu.edu.cn)或音樂學院網頁(http://music.fjnu.edu.cn)上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閱。
4.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音樂學院咨詢電話:0591-22868060、22868053、22868055(傳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城科技路1號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
郵編:350117
福建師范大學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