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測試結果及錄取辦法
1.成績擬于2015年4月中旬,在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
2.我校將根據藝術團的發展需求、考生報考意愿及藝術特長測試分數,擇優認定候選人資格,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在考生自愿的基礎上與被認定的考生簽訂協議書并生效。被認定考生按照所持協議書約定填報高考志愿的,將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A:降至一本線的認定。僅針對藝術團急需項目且特長水平特別突出的考生(若某項中整體考生水平未能達到要求,則取消該項目的一本線認定名額,但該項考生仍可參加降20分的排序和認定)。其高考成績達到當地一本線,專業服從調劑,即可錄取;若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則加20分安排專業。
藝術團急需項目主要包括:聲樂、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雙簧管兼英國管、低音大管、圓號、長號、小號。
B:降20分錄取。針對我校今年計劃招生的全部藝術特長項目。若其高考成績未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但在我校錄取線下20分之內,且高于當地一本線,專業服從調劑,即可錄取;若其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可加20分安排專業。
注:考生可享受相應優惠政策的專業,詳見專業列表(附件)。最終以學生高考所在省份當年招生計劃為準。
3.我校認定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填報志愿的,方可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①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②在高水平藝術團報考批次(如無高水平藝術團報考批次,則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報考天津大學;③在我校對其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專業內填報志愿。
4.對于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進入我校的考生,入校后須參加復審,對于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發現,則取消入學資格。
七、測試的相關信息均通過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tju.edu.cn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者,責任自負。
八、其它事項
1.考生參加測試期間的交通、住宿、餐飲等費用自理。
2.考生測試時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準考證。
3.被我校錄取的高水平藝術團學生(若簽約生效,即使考生高考成績超過我校在當地的最低錄取線,也被視為高水平藝術團學生),將根據其高考成績和個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藝術專業學習。進校后必須參加藝術團日常排練、集訓、演出、比賽等活動,同時遵守藝術團的各項規定。若違反協議,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4.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2—27406480 15302070572
傳 真:022—27890908
郵政編碼:300072
郵寄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天津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310室,天津大學藝術教育中心收(信封務必注明“高水平藝術團報名表”)
九、附則
1.若教育部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出臺的最新政策為準。
2.我校在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過程中全程錄像,按教育部有關要求進行公示。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22-27403794。
3.本簡章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天津大學藝術教育中心負責最終解釋。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天津大學藝術教育中心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