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6號)精神,繼續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以教育規劃綱要為抓手,以提高質量促進公平為核心;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改革創新與規范管理并重;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錄取標準,規范招生行為,不斷提升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辦學的秩序管理,穩步推進改革。為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2015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規定。
一、招生錄取工作組織領導
本市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市教委的領導下,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招生錄取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具體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實施。
各招生院校要切實加強對本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領導,成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任組長,招辦、監察等部門有關負責人擔任組員,重大問題由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于12月7日前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二、錄取體制和原則
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處理遺留問題。在錄取時,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院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三、招生計劃的控制
根據教育部和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人數不得突破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各招生院校在核定的招生總計劃內可根據生源情況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微調,未經同意不得變更計劃類型及層次。經過微調仍然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成人高校應予減招,不得降低分數要求錄取考生。
普通高校不得招收脫產班考生,成人高校招收脫產班考生原則上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5%。
招生院校增減招生計劃必須經教育部或市教委批準,招生院校從外省市調回或從本市調出招生計劃,必須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同意,且統一使用全國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管理系統在網上進行(網址:http://czjh.chsi.com.cn)。
四、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本市確定的各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是投檔資格線,錄取分數線由招生院校根椐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和成績確定。
今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如下:
1. 專科起點升本科(專升本)
文史、中醫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88分;
藝術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69分;
理工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38分;
經濟管理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26分;
法學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67分;
教育學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64分;
農學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46分;
醫學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69分。
2. 高中起點升本科(高起本)
文史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89分;
理工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66分。
3. 高中起點升??疲ǜ咂饘#?/p>
文史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21分;
理工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19分。
4. 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專業和體育類專業
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藝術類高起本、高起??忌鷶祵W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院校錄取時作為參考。即:
高起本藝術文科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99分;
高起本藝術理科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87分;
高起專藝術文科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56分;
高起專藝術理科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56分;
高起專體育理科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83分。
高起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時,考生須在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加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試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招生院校自定錄取標準的,應以報名前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為準。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生調劑錄取時,招生院校應認可考生第一志愿院校的專業加試成績。
5. 高起專公安類的全部專業和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的招生,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但不得低于相應科類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6. 招生院校招收的委培生,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給予降分投檔,降分幅度最多不得超過20分。委培生的招生計劃以《2015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為準,招生院校必須提供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協議書。
7. 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8. 錄取時,如招生院校對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必須嚴格按報名前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