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發了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 年)》,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專業總數由原來的1170個調減到747個(其中保留263個,占總數的36%;更名 167個,占總數的22%;合并到243個,占總數的32%;新增74個,占總數的10%;取消69個),同時還首次列舉了764個專業方向。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負責人表示,保留的專業主要是符合產業發展實際和趨勢,相對應的職業成熟穩定,專業布點較廣、就業面向明確、名稱科學合理的專 業。更名的專業主要是專業名稱不夠科學規范、不能完全體現專業內涵,或需根據相對應的產業轉型升級與技術進步而調整的專業。合并的專業主要是專業內涵相 近、核心課程基本相同,或專業口徑太窄的專業。取消的專業主要是相對應的產業為淘汰類、限制類的產業,且專業布點較少(連續三年沒有布點)、招生規模過 小,或專業不符合高職教育培養定位的專業。如:森林采運工程、中西醫結合、雜技表演、教育管理、幼兒園管理、勞教管理等專業。新增的專業主要是適應產業轉 型升級、產業鏈延伸交叉、新興職業與技術進步需要的專業。
相關負責人表示,專業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行業大類有所增加。二是適應國家重點產業發展需要。三是本科專業類有所調整。
相關負責人介紹,《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疲I目錄(2015年)》》結構也發生變化?,F行《目錄》結構為“專業大類-專業類-專業代碼-專業 名稱”,新《目錄》調整為“專業大類-專業類-專業代碼-專業名稱-專業方向舉例-主要對應職業類別-銜接中職專業舉例-接續本科專業舉例”,新增了“專 業方向舉例”“主要對應職業類別”“銜接中職專業舉例”“接續本科專業舉例”等四項內容,明確了專業與專業方向、對應職業類別、銜接專業的關系。 (通訊員:趙英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