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試
1、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我院不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考生打印《準考證》時須使用A4復印紙,《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初試合格者憑通知參加復試,屆時考生可登陸我院研究生部網站查詢復試名單。
2、初試日期:2015年12月26日-27日(部分表演方向的專業課考試可能延至28日,專業考試時間以網上通知為準)
復試日期:2016年4月上旬,具體日期以網上通知為準;
3、初試地點:在上海報考的考生,其政治、外語及筆試專業課在本市研招辦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在外省(市、自治區)指定報考點報考的考生,在當地?。ㄊ?、自治區)研招辦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報考視唱練耳、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各方向(即初試外語為“英語二”的所有研究方向)的全國統考考生(含港、澳、臺學生)、單獨考試考生、境外考生一律在上海參加考試。
復試地點:上海音樂學院本部;
4、文化課考試:
⑴國家統考的思想政治理論、外語,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命題;
⑵單考的思想政治理論由我院命題,英語由上海市統一命題;
5、專業課考試:
⑴報考各表演專業的全國統考考生(含港、澳、臺學生)、單獨考試考生一律在本院參加專業主課考試(須在上海報名);
⑵報考各表演專業的全國統考考生(含港、澳、臺學生)、單獨考試考生,其專業主課考試曲目應根據考試要求在《考試曲目表》中填寫清楚,并在參加初試專業考試時現場提交。曲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考試時提交自備的伴奏樂譜(不接收簡譜)。注:如屆時考生放棄考試,請來電告之我辦,以便合理安排考試順序;
⑶凡參加復試者,請根據考試要求提交相應的論文、作品等材料(詳情參見附錄),以供考官參閱。
6、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攜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相應復印件(應屆生帶學生證)于復試前至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資格審核、繳納復試費事宜。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還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成人高校、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以上材料的具體提交日期另見復試通知書;
7、學術型碩士各方向初、復試科目見附錄四;
8、全日制藝術碩士各方向初、復試科目見附錄五;
9、各專業方向的考試具體要求見附錄七;
10、參考書目見附錄八。
八、錄取
1、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規模和錄取分數要求,參照本院各學科專業的招收名額預分方案,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成績,并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和專業發展潛能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多方面因素擇優錄取;
2、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九、住宿
住宿費預計每年約1500元左右(家住上海或工作單位在滬的學生一律走讀,其他學生根據學院現有條件盡量安排)。
十、學習期間的待遇按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學費:學術型碩士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2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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