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
(一)初試
1.初試科目
思想政治理論(101)、英語二(204)、社會工作原理(331)、社會工作實務(437)。
2.初試時間
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詳見準考證)。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3.注意事項
(1)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3)考生須到本人所在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
(二)復試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根據當年“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進入我校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復試分為專業課綜合筆試和綜合面試。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定向就業和婦女服務領域考生加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導論和社會研究方法。
婦女維權領域考生加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導論和法學基礎。兒童保護與家庭教育領域考生加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導論和普通教育學。
復試時間、地點、方式等具體安排詳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我校研究生信息網公告。
六、調劑
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據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七、體檢
考生復試時須按教育部要求到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我校復試通知。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定向就業的考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研究生處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學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
12500元/學年。
(二)獎助學金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額指標由國家下達)。
2.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條件的全日制碩士生均可享受)。
3.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獎勵等級 | 獎勵比例 | 獎勵金額(元) |
一等 | 5% | 12000 |
二等 | 10% | 8000 |
三等 | 30% | 6000 |
4.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酬金標準按照《中華女子學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十、信息查詢、聯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信息網主頁網址:http://www.cwu.edu.cn/yjsc/
2.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育慧東路1號中華女子學院研究生處
郵編:100101
聯系電話:010-84659610
傳真:010-84659610
電子郵件:yanzhao@cwu.edu.cn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間,上級招生管理部門和學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規定,我校研究生處會及時通知,務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網頁招生信息。